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至五月十四日,周恩来到河北邯郸、武安等地调研。图为周恩来坐在门槛上和农村社员交谈
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先后经历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取得了创建国家、治理国家,执政为民、服务社会的光辉业绩。党所取得的这些成就,离不开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创立和不断发展的;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中国化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体和历史创造者的理论做出的创新和重大发展。在当前全党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阶段,全面把握党的群众路线的提出、形成和发展的进程,从中得出有益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群众路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提出与形成
群众路线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的1928年至1929年间。1928年7月,党的六大通过的决议案指出,“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同年10月,李立三根据六大路线同江浙地区负责人谈话时,首先提出了“群众路线”概念。他说:“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此后,周恩来于1929年9月28日主持所写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即《九月来信》)中,专门用了“红军与群众”一节的篇幅,论述了包括军队在内的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指示信指出:“党的指导绝不要忽略群众日常生活上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应该“从群众日常生活斗争引导到政治斗争以至武装斗争。这种斗争才是群众本身所需要的……才会团结广大群众在党的周围。”同年12月,毛泽东在《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中指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
进入20世纪30年代以后,毛泽东更加注重群众路线问题。1933年6月,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中指出:“只有……动员广大群众,才能使查田运动得到完满的成功。一切不做宣传或宣传不正确、不认真、不普遍,查阶级、通过阶级与没收分配不按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1933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南部十七县经济建设大会上做了《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的报告,提出一定要“从组织上动员群众”。1934年1月,党在江西瑞金召开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报告,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这些论述都强调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一定要关心群众,依靠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群众就会毫无保留地支持我们党。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开展了著名的整风运动,在全党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对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1943年6月,党中央通过了毛泽东撰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领导方法,即“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是同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领导方法相对立的,必须用前者去克服后者。毛泽东还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深刻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哲学思想基础,表明党的群众路线在此时已经形成。
1945年4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更为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又专门讲解了党的群众路线问题。他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它是和“一切剥削阶级对待人民群众的观点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根本不相同的党的阶级路线、思想路线。”上述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论述,表明党的群众路线此时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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