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待制智勘灰栏记(3)

包待制智勘灰栏记(3)

摘要:元代作家李行甫(李潜夫)创作的杂剧《包待制智勘灰栏记》,是一个具有世界声誉的包公戏。很早就传播到国外,有多种外文译本。1933年被选入《世界戏剧》一书,由英国伦敦阿普尔顿出版公司出版。德国现代戏剧家布莱希特还根据这个剧目改编为《高加索灰栏记》,广为传播。

墙里开花墙外香

布莱希特的《高加索灰栏记》的“楔子”中,作者借剧中角色的说明,明确地告诉我们故事题材的来源:“一个非常古老的传说。它叫《灰栏记》,是从中国来的。当然,我们的演出在形式方面做了更动。”

《高加索灰栏记》中的故事发生在中世纪的格鲁吉亚,在一场暴动中,总督被杀。总督夫人仓惶出逃时只顾惜金银财物,自己的亲生儿子小米歇尔被她遗弃。善良的帮厨女佣人格鲁雪·瓦赫纳采冒着生命危险,毅然救出了孩子,并经历千辛万苦将他抚育成人。叛乱平息后,总督夫人为了继承遗产,强行索要孩子。

法官阿兹达克巧用灰栏断案的办法,总督夫人贪财残忍,不顾孩子死活拼命往外拉扯,而格鲁雪则由于历经艰辛抚养过孩子,不忍心孩子被拉伤,故事的结局与元杂剧不同的是:小孩不是判给其生母,而是判给抚养他的女佣格鲁雪。因此布莱希特在另外一个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之下,升华了《灰栏记》的原主题,歌颂了处于社会下层的普通人的崇高品格。

令人极其诧异的是,这个剧本在中国的命运远不如在国外那般的走红。尽管后世包公小说、包公戏层出不穷,可是却都有意无意地避开了这个故事。明代的传奇、南戏剧目里很难发现这个故事。明代的小说《百家公案》,将历史上流传的包公以及不是包公的离奇破案故事几乎一网打尽,可就是找不到这个“灰栏记”。晚清的《三侠五义》,再次集包公故事之大全,却依旧没有这个故事。近代各类戏曲中的包公戏剧目,大多来自于《三侠五义》,也就因此都没有这个精彩的故事。

违反礼法原则的故事

这个问题说起来是个传播学的问题,可是归结到底,却依然是个法律文化的问题。

这个剧目从古人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相当的“离经叛道”。戏里的主人公张海棠,妓女出身的小老婆,在丈夫死后,要和大老婆争夺儿子,这在中原汉族传统的法律里,以及正统的家族伦理里都是行不通的。

首先,儿子尽管是小老婆亲生的,但是在中国古代的家庭中,小老婆养的儿子,在法律上的“嫡母”,就是丈夫的大老婆、正妻。所以实际上没有争夺的必要,大老婆做母亲的名分固然存在。

其次,无论何种情况发生,儿子总是属于男方家庭的。小老婆被丈夫赶出家门、或者丈夫死亡,都没有小老婆带走儿子的道理。

再次,丈夫死亡的情况下,大老婆自然接替家长位置,家产自然属于她来掌管——理论上是替儿子在掌管,最后还是要由儿子来全部继承。因此马均卿的大老婆大可不必这样大费周章,所谓的“官了”、“私了”,是没有意义的。实际上按照法律,就是“私了”这一条路。所以应该是张海棠主动起诉大老婆毒死丈夫,才有可能获得儿子、也就是获得家产的办法。

那么为什么李行甫会这样写呢?只能推测当时被抛离了社会主流的士大夫们对于传统法制甚至伦理的怀疑,以及为了取悦于他们栖身的勾栏女子,特意为她们写一个能够昂首做人的故事。

而元朝以后,读书人都回归到社会主流,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进入特权阶层,成为士大夫,因此也就不会对这个离经叛道的故事感兴趣。

(作者系复旦大学教授、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

责任编辑:潘攀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