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中之重是抓落实
《纲要》已经描绘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愿景、总体轮廓和行动方案,规划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现在的关键是强责任、抓落实、见实效。
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任务推动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各地区各部门应根据《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举措、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以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应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进展报告制度,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坚决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不当甩手掌柜、不摆花架子,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就了事。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充分运用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这个指挥棒。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十分重要。党委应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应对考核评价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应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在全社会形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建设法治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关系亿万群众福祉。这就需要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作者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