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合法化折射监管新思路(2)

网约车合法化折射监管新思路(2)

网约车合法的治理逻辑

人们已经尝到了网约车的甜头。一部分人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另一部分人摆脱了打车难的苦恼,享受着随叫随到的便利,与以往比较还经济实惠些。好的东西自然会受到青睐,网约车是科技创新带来的一种新型市场行为,但它在较短时间内就赢得市场,这是民意所向,市场规律使然。

然而,网约车始终没有站稳脚跟,面临被禁止、被追责的风险。很多出租车司机抱怨它们是“野路子”,有关部门也对网约车的运营资质、安全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担心这会干扰市场秩序。

关于网约车要不要合法的争议,实质上是治理思维的差异。我们既可以将其视为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础内容,也可以看作是社会民生领域内的一项重点工程。前者的一个重要思路在于如何看待某些行业领域的现有格局乃至垄断局面,是否需要稳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看不见的手”逐渐发挥决定性作用。后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更好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特别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每一个人,这需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我们既要避免走错路,也要防止不敢闯。上世纪90年代,小平同志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这被视为人们衡量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判断标准,这个标准今天依然适用。从历史看,从长远看,网约车合法就是一个鲜活事例。

事物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就像高铁对于普通列车,网购对于实体店,快递对于邮政,让人们在生活中多了一种选择。今天网约车对于出租车,就有很多和它们的相似之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网约车取得合法地位只是一个开端,规范小客车营运市场发展任重道远。未来网约平台可能会越来越多,网约车队伍也会越来越长,审核登记、安全监管以及可能引发的其他社会问题应予以足够重视,出租车行业及其运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转型恐怕也会提上日程。为了让网约车给社会公众带来更多更优质的“获得感”,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亟须跟进,确保方方面面都有法可依。

网约车新规,实现多方共赢

随着人类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民的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现代是信息时代,也就催生了新事物、新行业、新领域。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互联网上能够方便快捷的购物、卖物等各种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活动,而人民越来越享受互联网给人民带来的便捷,网约车行业也就随之发展壮大了,在给市民提供良好服务体验的同时,也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网约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在给出租车市场带来冲击的同时,实质上也带来了改革增量,为破除出租车市场的利益篱笆,提升服务水平带来了可能。从这个角度看,顺应市场,给网约车一个合法出生证明,在政策面应及早明确。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虽然网约车在市场上受到广泛欢迎,但无法取代出租车对城市公交体系的补充功能。

网约车新规出台,规范了经营权管理制度、承包经营方式,建立份子钱的集体协商机制,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经营模式,明确在新老业态当中,网约车和巡游车要实施错位经营,也是力促公平,希望二者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实现双方共赢。

同时,规范网约车辆以及人员的准入、平台的准入、价格机制、报废、税费缴纳等等方面都要规范,明确平台企业为承运人后,可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乘客安全性也得到规范,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达到乘客出行便捷,网约车和出租车公平竞争,用服务赢得老百姓,赢得各自的发展,从而达到网约车、出租车与乘客的多方共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