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海:古代的“胥吏治国”(2)

陈忠海:古代的“胥吏治国”(2)

官弱吏强

在庞大的胥吏队伍中,有一部分人从事的是后勤服务等简单劳动,但也有相当多的人从事的是“技术性工作”,其中以书吏最多。

以清朝为例,朝廷各衙门都有大量书吏,根据所在部门不同分为供事、经承、儒士等,其中以经承最多,分布于各部院衙门,根据具体工作岗位的不同又分为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火房、狱典等,或根据承担事务轻重不同分为事繁书吏和书简书吏。据《大清会典事例》,经承的编制吏部72人、户部185人、礼部53人、兵部63人、刑部90人、工部75人,他们才是各衙门的主要办事人员。

这些人“位卑而言高,禄薄而谋大”,不仅掌握着“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关节,离开他们信息和命令都无法通畅,而且他们久居权力的要冲,对各种事务拥有广泛的发言权,可以影响甚至左右上级的决策。

胥吏从事的工作往往专业性很强,宋朝编纂过240多部大型法典,其中的《政和重修敕令格式》就有530卷,这些法典无不卷帙浩繁,类似公文格式、公文用语、经办流程等技术性规定,要完全掌握必须花费大量精力,要干好还得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人根本无从下手,这成为胥吏赖以立身的价值所在。

唐宋以后中国经历了深刻的社会转型,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相应地律法也跟着实践不断地完善和丰富,无论民事还是刑事,民众经常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有的要诉诸官府。《宋史》记载,南宋龙溪县“每年有大案数十件,而牒讼案件每日却可达到百余件”,陆游写诗“讼氓满庭闹如市,吏牍围坐高于城”,说的也是县里诉讼案件的繁多。但另一方面,国家的相关教育仍以儒学、经学为重点,读书人追求功名,不屑于律法,苏轼就写过“读书万巻不读律”的诗句,朝廷还规定民间不得私藏法律书籍,在这种重科举、轻实务的情况下,因工作便利而精熟律法的胥吏更成为不易被取代的群体。

古代法律不仅条文浩繁,而且除律令外还特别重视所谓成案、成例,清人冯桂芬说“今天下有大弊三,吏也、例也、利也”,其中的“例”就是之前的案例,虽不是正式法律条文,却是判断事情的重要参考,没有大量的实践积累很难掌握这些东西。由于实践的不断丰富,律法也在不断修订,以乾隆五年(1740)修订后颁行的《大清律例》为例,正文有436条,所附条例却多达1049条,以后又增加到近2000条,有人称其“密如凝脂”,晚清重臣胡林冀批评说:“大清律易遵而例难尽悉,刑律易悉而吏部处分例难尽悉,此不过专为书吏生财耳,于实政无丝毫之益。”
士大夫因诗赋和经学跻身科举,虽然取得了“官”的身份,但在行政管理和司法实务中却不如胥吏知识更专业、经验更丰富,南宋学者李心传说“士大夫罕通法律,而数书散漫,故吏得以舞文”,这种“官”离不了“吏”的状况,是科举制度下的必然。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官”不仅多由外来而且流动频繁,有学者统计,清代知府、知县的任期一般都很短,到19世纪时知县的平均任期已缩至0.9年,大部分官员把自己也定位为“匆匆过客”,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纵容这些来自地方又长期盘踞地方的胥吏们弄权,或与他们勾结在一起参与贪赃和分肥。宋人叶适说官员们“专从事于奔走进取,其簿书期会一切惟吏胥之听”,他把这种现象总结为一句话:“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

胥吏还经常利用自己的优势欺骗官员,沈括《梦溪笔谈》记载了一件事,进士及第的包拯在担任开封府尹期间“号为明察”,有人犯法当杖脊,有个胥吏私受贿赂,与该人密约:“今见尹,必付我责状,汝第呼号自辨,我与汝分此罪,汝决杖,我亦决杖。”该人在堂上呼辨,胥吏故意斥责,包拯大怒,“捽吏于庭”,而“特宽囚罪”,包拯自认为抑制了胥吏的声势,却不知道原来上了当。

宋太宗时张乖崖担任崇阳县令,有个胥吏从钱库中出来,发现其“鬂傍巾下有一钱”,张县令命杖之,该吏怒道:“一钱何足道,乃杖我邪?”张县令说:“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该吏又道:“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张县令闻听“自仗剑下阶,斩其首”,之后“申台府自劾”。这是一件著名的反贪故事,除这位县令坚决的反腐决心外,从中还可以折射出当时官、吏在管与被管方面的复杂性,吏并不畏官,官处置贪吏后也不得不自请处分。

宋人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要录》中说:“近时吏强官弱,官不足以制吏。”不仅宋朝,各代其实都存在这种现象,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清人冯桂芬在《易吏胥议》中更直言:“州县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犹其小者也;卿贰督抚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犹其小者也;天子曰可,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于是乎其权遂出于宰相大臣之上,其贵也又如此。”就连最高统治者对此也心知肚明,《清仁宗实录》记载,嘉庆皇帝曾痛切指出:“自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百司庶尹,唯诺成风,皆听命于书吏。举一例牢不可破,出一言唯令是从。”

有些胥吏长期把持某项事务,对“专业知识”密不外传,常此以往形成了某种宗亲、乡族垄断,《道光朝实录》记载:“京师各库及税务衙门书吏,当役满告退后,其接充者,非其子侄,即其亲戚。如银库书吏, 大半皆系史姓,崇文门税务书吏, 大半皆系张、王等姓,盘踞把持, 已可概见。”清人朱克敬在《瞑庵杂识》中讲述,有个在京中某部任胥吏的人曾在酒肆向人夸耀:“凡属事者如客,部署如车,我辈如御,堂司官如骡,鞭之左右而已。”

把长官当成骡马,自视为驱赶骡马的人,此人虽然够狂,但相信也并非一时酒后失言。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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