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民政能力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快民政人才和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快标准化制修订,运用实施和宣传推广已发布的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化建设试点力度,探索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方式、运行规律与体制机制,组织标准化人才培训。
做好民政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强化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完善复退军人信访维稳信息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依托全省“数字民政”系统建设,优化信访信息网络设置。巩固民政信访工作基础,加强信访岗位能力建设,把信访窗口打造为便民为民利民服务平台。加强民政信访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在重大集体访、领导接访、疑难特殊信访案件化解、信访干部法治培训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提升民政发展保障能力。坚持法治民政建设和深化民政改革共同推进,坚持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一体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继续推进“数字民政”应用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解决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和高效便捷办事”问题。继续实施“民政社会服务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同时,加强对民政系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使用重大资金、实施民政设施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推进民政信息公开,加强民政新闻宣传,积极应对舆情事件。加强计划财务工作。加强全市民政系统社会治理和安全工作。鼓励支持民政事业单位加快发展,积极发挥民政直属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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