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工作要点(2)

县民政工作要点(2)

核心提示: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省级出台的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完善配套文件。理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体制,在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供养标准、经办服务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着力抓好灾害应对工作。一是要关口前移。二是要健全预案。三是要精准救灾。

着力抓好综合减灾工作。一是出台一个规划。二是推进三级创建。从今年开始,要探索推进“社区—乡镇—县”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示范社区要继续实施四级联创、梯次创建制度,突出特色、提升质量、打造精品。要确定1—2个乡镇(街道)重点予以打造。

着力抓好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完善政策。二是加强规划。三是及时申报。今年中央和省里将优先支持已完成用地选址、项目报审等前期工作的市级库建设。各地要强化“项目储备”意识,加强与本地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协调,理清项目申报和审批流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着力抓好救灾装备建设工作。着力抓好救灾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内外结合,着重建立救灾社会力量队伍。二是上下结合,着重强化各级干部能力建设。三是专兼结合,着力加强专家咨询队伍建设。

三、加快养老服务和福利事业发展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纳入“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逐步推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项目落地,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出台一批具体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抓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依托互联网优势,积极推进健康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惠民试点建设;实施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推进福彩公益金购买政府供养失能老年人护理岗位工作;推进医疗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完善医疗康复功能,培育一批医养结合型示范性养老机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PPP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化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风险。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抓好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建设,通过购买服务举办一批培训班,提升养老管理、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拓展儿童福利服务。落实孤儿保障政策,规范孤儿认定、档案建设和资金管理发放工作。贯彻落实《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规范家庭寄养工作。加大对困境儿童救助帮扶力度,适时出台全省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推动农村留守儿童之家项目落到实处。完善治康养教功能,实施“孤残儿童展能计划”,重点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能力;继续实施好“明天计划”;培训一批孤残儿童护理员。

统筹推进助残事业。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加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基本规范宣传和贯彻力度;加强与残联等部门沟通合作,实施好爱心助行工程、福康工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系统,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做好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工作。

促进福利彩票发行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精细化管理、精准化营销、立体化宣传,深入建设“阳光福彩”。继续推进慈善超市创新建设,新建一批社区“慈善超市”。鼓励慈善力量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帮扶行动。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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