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开: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3)

贾开: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3)

网络主权:中国方案的路径选择

相对于利益相关的治理原则,中国更多主张多边主义。在2015年8月,中国向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提出的声明文件中即指出,“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多边的、民主的、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同时,还进一步指出,“利益相关的治理模式……应该受到尊重,但却不能将商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角色置于中心地位,并同时边缘化政府作用。政府在互联网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应该得到承认”。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即以一种更清晰、更直接的方式,表达了中国在互联网全球治理问题上的这一态度。

另外,同样需要指出的是,“网络主权”不应与其他部分割裂开而作孤立解释,网络主权应与“互联互通、共享共治”联系在一起,才能对互联网的全球治理提供新的路径选择。

一方面,“网络主权”并非片面突出政府的作用,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同样强调发挥各利益相关者的主体作用。但互联网全球治理需要的不是“角力的战场”,而是切实的监督与负责任的治理。从具体机制上讲,政府的作用不一定就是规制和管控,它可以是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是问责和监督,更可以是约束与平衡。这既是对互联网精神的认可,也是全球治理的必然要求。

另一方面,“网络主权”并非要割裂全球互联网而导致“网络巴尔干状态”的出现。近期以来,欧盟中止数据贸易的“安全港协议”、英国出台新网络监管法案禁止科技公司提供无法破解的加密保护、美国司法部与微软就后者存放于国外数据的审查权限争议,都从不同侧面对全球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这样的情况下,承认网络主权的多边主义治理机制可能提供了更为实际、更为平等的对话平台。“互联互通”才能“共享共治”。统一的全球互联网才是“命运共同体”的未来所在。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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