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担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法院的生动实践

责任与担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法院的生动实践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司法机关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具体到基层人民法院,则应该以具体个案的定分止争为职责,树立司法权威,能动地将时代的价值观念、主流文化导向融入社会,发挥出基层司法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是改革的责任主体,是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当通过树立司法权威、坚持司法公正、持续司法为民,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践中焕发活力和生机。

一、树立司法权威——以维护国家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司法机关各项工作都要坚持以核心价值观为基本遵循,具体到基层人民法院,则应该以具体个案的定分止争为职责,树立司法权威,能动地将时代的价值观念、主流文化导向融入社会,发挥出基层司法特殊的功能和作用。

树立司法权威,要依法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基层法院通过判断个案纠纷是非对错的过程,将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融入诉讼程序和裁判结论之中。要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刑事犯罪。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树立司法权威,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基层法院要结合自身区位优势,为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保驾护航,并通过不断探索延续,贡献更多基层经验。国家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战略部署后,京津冀三地基层法院应深入调研影响协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协同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要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入法为契机,打造“政府主导、法院推进、司法行政互动”连续性工作思路,加快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树立司法权威,要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基层法院通过对赡养、婚姻家庭类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推动裁判结果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在捍卫法律尊严的同时,弘扬道德的正能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及专业类审判白皮书,褒奖善行义举、谴责歪风邪气。通过信息化手段依托网络查控技术,加大力度统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措施,用活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坚持司法公正——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因此必须在基层司法实践中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司法公正,要矢志不渝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改革工作已行至中流,基层法院要在司法实践中逐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驰而不息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更为科学、完善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机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努力提高审判质量。通过狠抓案件质效扭住关键、精准发力,实现司法公正。

坚持司法公正,要持之以恒地以公开促公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基层法院要通过打造审判流程、庭审、文书全方位公开体系,使司法公正看得见。要通过借力媒体宣传,参与中央、省市、区县媒体节目录制、召开专题新闻通报会、发挥自媒体优势作用大力宣传法院工作,使司法权威受认同。要通过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参观交流,使司法高效能感受。

坚持司法公正,要坚定不移地恪守廉洁底线。基层法院要建立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如实记录干预司法活动相关线索,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方式推动整治活动的开展,增强干警廉洁执法意识。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签订领导责任清单、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等途径,筑牢廉政风险建设“防火墙”。要加大监督落实力度,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执纪监督问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

三、持续司法为民——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

“天地之大,黎元为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层法院要扎实为民司法,通过个案背后体现出的评价性导向,引导公众纠正自身行为,共创诚信友善的和谐氛围,保障百姓安居乐业。

持续司法为民,要不断创新机制出实效。通过积极探索小额诉讼等快速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的新机制,合理调配审判资源,竭力提高办案效率。通过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多元调解中心职能,实现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速裁、立案后委托调解有序衔接,以公正高效的裁判结果,弘扬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

持续司法为民,要升级便民举措解民忧。加大信息化投入,努力通过技术手段创新提高工作效能、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完善立体式大格局建设,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整合便民资源,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贯彻实施立案登记制要求,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理念为民、程序便民体现无微不至的指引和关怀,引导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和正确的价值导向。

持续司法为民,要搭建群众参与司法新渠道。找准百姓与法院工作的思想共鸣点、利益交汇点,搭建人民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和乐于参与的渠道,逐步增强司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基层法院通过建立“四维立体型”创新党组织,对各党支部活动内容的群众性进行考核,强化服务基层意识。通过发布“一年一村一课堂”活动方案,倡导干警走到基层去、走进百姓家,倾听百姓意见建议,实现司法工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和保护人民的宗旨。

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之一,承载着全社会的价值理想和道德追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法治的践行者,在每一步工作中都大有可为。要坚决通过规范的诉讼程序、公正的司法裁判、清廉的司法作风,有力引导社会公众认同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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