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木:“尼克松主义”与中国发展机遇(3)

张文木:“尼克松主义”与中国发展机遇(3)

正如20世纪90年代香港经验是50年代“经营西藏”的经验在国家统一实践中的创造性的运用的道理一样,50年代的“西藏方式”成功运用,可以说本质上也是毛泽东在解放战争中创造的“绥远方式”在解放西藏实践中的进一步发展。今天研究这一段经验也将从下面几方面对我们思考目前的台湾问题的解决及其方式选择有所裨益:

1. 毛泽东将军事斗争准备作为保证“和平解放西藏”的基本手段,这是后来西藏问题和平解决的有力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顺利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实践中的重要经验。

军事斗争不仅始终是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根本保证,而且国家统一的程度与国家武装力量进驻的深度相一致。比较香港问题的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签订后,由于中央政府实现在香港驻军,尽管回归后出现一定程度的动荡,但与西藏“17条协议”签订后的数次武装叛乱相比,其回归过渡进程还是要平稳得多。同理,自从1959年中央政府完全进驻西藏后,西藏发展才基本进入平稳轨道。

我们知道,西藏和平解放进程充满着非和平的冲突,而化解这些冲突的政治攻势,正是基于强大的武装力量的存在和全国基本解放的事实。1949年11月23日,毛泽东在提出“经营西藏”的任务时就指出:“解决西藏问题不出兵是不可能的”,估计“打西藏大概需要三个军”。[28]1950年1月2日,毛泽东告诉西南局:“西藏人口虽不多,但国际地位极重要,我们必须占领,并改造为人民民主的西藏”。[29]1月10日,毛泽东又电告西南局“现在英国、印度、巴基斯坦均已承认我们,对于进军西藏是有利的”[30]。

尽管毛泽东提出“首先希望不经战争进入西藏”即和平解决西藏问题,但毛泽东仍是将“人民解放军必须进入西藏”[31]、“中国军队是必须到达西藏一切应到的地方”[32]作为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的前提条件。

可以说,1951年的“17条协议”的顺利签订是以1950年10月昌都战役的胜利为前提的。昌都战役的胜利为和平解决西藏问题奠定了全局胜利的基础。而后来能够保证“17条协议”的顺利执行,也是以有充足的驻藏或围藏部队存在为前提。1950年6月9日,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将“人民武装”深入西藏的程度作为决定西藏改革成败的重要条件之一,他说:“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33]1951年底,西藏发生了反对“17条协议”的伪“人民会议”事件,事件平息后毛泽东说:“横直我们已集中了军队,不管反动派用文的和武的方法和我们作斗争,我们都能战胜他们。”[34]曾担负“经营西藏”主要领导工作的邓小平同志在收回香港谈判中不仅非常重视这条基本经验,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他还汲取当年改编藏军久拖不决的经验教训,一步到位且斩钉截铁地提出和坚持“在港驻军”的原则。1984年4月在审阅外交部《关于同英国外交大臣就香港问题会谈方案的请示》时写道:“在港驻军一条必须坚持,不能让步。”[35]由于有了中央政府在港驻军,才有了香港在《基本法》的基础上更加——较1951年的“17条协议”后的政局而言——平稳的政治局面。邓小平又将这条经验用于思考台湾问题,1979年1月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民主党参议员萨姆·纳恩说:

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我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自己的手捆起来,蒋经国、台湾当局就有恃无恐,可能导致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所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捆起来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36]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这是一种战略考虑。[37]

毛泽东解决西藏问题和邓小平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经验表明,在国家统一问题上军事手段准备得越充分,和平解决的几率就越大;军事力量运用得越深入,国家统一的进程就越平稳。在未来解决台湾问题“我们要记住这一点,我们的下一代要记住这一点”。

2.在解决西藏问题的提法上,毛泽东较上使用与西藏整个上层对立的“解放”概念,也没有使用几乎与全藏对立的“统一”或“反分裂”的概念,而是使用更多藏人可以接受的“经营”概念,这就将入藏任务的性质规定在实现主权共识的任务之中。这使进军西藏形式具有和平的色彩,解放西藏的工作也更显得从容,手段的选择也更富有弹性。这有利于在藏区达到最大限度地团结群众和最大限度地孤立反动分子,以实现国家统一的目的。

3. 政治优先,用最少的军事手段达到最大的政治效果。昌都战役胜利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达成“17条协议”。在双方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中央事实上允许西藏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保留未经改编的军队,与此相应,中央还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由5万减为2万;在政治上还承诺将民主改革推迟到全藏上下可以接受的时候。[38]但所有这些承诺都是以“一个中国”原则和“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39]为前提的。毛泽东也估计到,西藏迟早要实行的民主改革和藏军改编的政策必然激化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而即将失去特权利益的部分贵族迟早要公开他们的政治旗帜。但这样就可以教育群众并有利于中央在打击面最小的条件下推进问题的解决。毛泽东说:“西藏至少在两三年内不能实行减租,不实行土改。新疆有几十万汉人,西藏几乎全无汉人,我军是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我们惟靠两条基本政策,争取群众,使自己立于不败。”[40]毛泽东试图通过争取藏区基本群众迫使上层“不敢进行暴乱”并“可能会觉得只好实行协定和只好改编藏军。” 同时毛泽东也充分估计到“坏分子认为我们软弱可欺”可能举行暴乱,而这些暴乱“又均被我军反击下去,则我们改编藏军的理由就愈多”。[41]最后毛泽东提出以退为进的策略:“我们目前在形式上要采取攻势,责备此次示威和请愿[42]的无理(破坏协定),但在实际上要准备让步,等条件成熟,准备将来的进攻(即实行协定)”。[43] 最终达到“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44]几天后,毛泽东再嘱西藏工委:“为了完成军事准备及利于持久,你们要加紧储粮集弹、筑工事,此外油盐及柴火也要储集,至要至要。”[45]1955年西藏康区发生叛乱,1956年11月15日毛泽东在八届二中全会上说:“我们总不要先攻,先让他们攻,然后来一个反攻,把那些进攻者狠狠打垮。”[46]12月16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可能发生暴乱的对策给西藏工委等的电报稿时,就西藏改革时间选择问题补充道:“中央认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是不能实行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也还要看情况才能决定。但如果受外国指挥的反革命分子不通过协商而一定要通过反叛和战争破坏十七条协议,把西藏情况打烂,那就有可能激起劳动人民起来推翻封建制度,建立人民民主的西藏。”[47]这时毛泽东充分估计到西藏贵族因怕改革而进行大规模武装暴乱的可能性,但毛泽东认为“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有可能最后用战争解决问题”,那时彻底解决西藏问题的时期就已成熟。1959年1月22日,毛泽东估计“总决战”的时候将要来临,在西藏大规模叛乱爆发前夕发出指示:

几年之后,例如三四年,五六年,或者七八年之后,总要来一次总决战,才能彻底解决问题。西藏统治者原有兵力很弱,现在他们有了一支斗志较强的万人叛乱武装,这是我们的严重敌人。但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反而是一件好事,因为有可能最后用战争解决问题。但是(一)必须在几年中将基本群众争取过来,孤立反动派;(二)把我军锻炼得很能打。这两件事,都要在我军同叛乱武装的斗争中予以完成。[48]

3月10日,达赖集团公开撕毁“17条协议”,在拉萨发动武装叛乱,公开亮出“西藏独立”的旗帜。3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反击。3月22日,拉萨叛乱平息, 11月,叛乱活动在全藏范围基本平息。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至此,西藏问题才得到彻底解决,而这又是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武装的“总决战”胜利后的结果。

由上看到,毛泽东注意军事斗争,但在运用军事力量时又非常策略。“17条协议”签订后藏军一直拖延改编,特别是在1956年中央撤出三万部队出藏后,藏军战斗力反而加强了。这时,毛泽东只是适时即等到对立面的力量一次次成熟并“爆发”时再分批分阶段地使用军事力量。这时处理的矛盾性质单一,不致过多地牵连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起来也比较简易;军事打击面相对集中,时间不拖延,震动面较小。最终当不断失败迫使敌对分子必须聚集起全部力量并公开挑明“藏独”目的时,这样中央政府就可以使用军事力量毕其功于一役,总体上解决问题。“17条协议”后西藏和平解放进程拖了八九年,而使用军事手段的时间却非常短,所用军事力量也非常少,[49]其余的时间都是在等待矛盾性质的转化和解决时机的成熟。1959年3月,西藏达赖集团叛乱矛盾总爆发,与此相应,西藏问题此时解决得也最彻底。此后,西藏才完全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中。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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