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让妇女免于性侵害的篱笆 (2)

筑牢让妇女免于性侵害的篱笆 (2)

在针对妇女的犯罪中,性侵害是对受害人伤害最大、影响最恶劣且最难逆转的犯罪之一。我国历来重视妇女权益保护,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针对妇女实施的性侵害、性骚扰、猥亵、侮辱等行为作出了相关法律规定,但在预防犯罪发生和实施犯罪处罚的操作层面上,仍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情况存在。

一方面,宣传教育的欠缺已成为预防犯罪发生的短板。受传统理念的制约和影响,很多妇女没有接受过性教育,对遭受性侵害的可能性、危险性认识不足,无法进行有效的鉴别和防御。

加强妇女的自我保护教育,是预防性侵害发生的有效手段之一。提高妇女对可能发生的危害的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她们在复杂环境下能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技巧和方案,这些无疑都需要通过普及相关的教育宣传才能实现。

另一方面,“二次伤害”也让性侵害受害者更加难以承受。施害者之所以能有恃无恐地作案甚至是屡次犯案,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受害者的忍气吞声。目前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还存在着对性侵害受害者的偏见,如对受害者隐私的窥探、谣传以及行为上的歧视甚至是攻击,这些都构成了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二次伤害”不仅让受害人及其家属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更让他们无法直面现实,揭发施害者,这无疑会助长施害者的嚣张气焰。

目前,对于“二次伤害”,社会及有关部门尚未给予足够重视,对性侵害受害者的隐私保护也相对薄弱。有关部门必须构建完善的受害人保护机制,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和心理辅导。公众也要以正确心态对待受害者,多点同情帮助,少些嘲笑冷漠,让受害者及时走出阴影,过上正常生活。

此外,地区发展的失衡、男女比例的失调也让性犯罪屡屡出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出现了大量的留守妇女。丈夫不能在身边进行有效保护,是针对留守妇女性侵害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贫困成为摆脱“留守”困境的藩篱,名誉成为保持沉默的理由,无声成为纵容性侵犯罪的重要原因。解决不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不发达地区的贫困问题,是遏制留守妇女被性侵犯罪的有效途径。

他山之石亦可攻玉。在预防和解决针对妇女的性犯罪过程中,不仅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执法力度,还可以借鉴国外有效经验,将正式建档的性犯罪案件资料放到网上以供读取,且此等罪犯被释放后,相关资料备案存档。多措并举,筑牢让妇女免于性侵害的篱笆。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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