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是最大的新动能(3)

城乡一体化是最大的新动能(3)

摘要:只有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打破思维定式和体制禁锢,为结构转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把社会资金引向结构调整所需要的方向,才能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局面继续保持下去。

三、聚焦城乡一体化改革才能释放最大新动能

城乡结构调整需要改革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指出,改革要“精准对接发展所需,精准对接基层所盼,精准对接群众所想”。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正是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群众所想的重大改革举措。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落实农户对土地的法人财产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如何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国有企业对所占有的国有资产以法人财产权,使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经营主体,从而实现了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 同样,赋予农户对所占有的承包地、宅基地以法人财产权,就可以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使土地的用益物权成为可以转让、整合的商品,从而为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为此,需要对农户的承包地和宅基地进行确权颁证。农户有了对土地的法人财产权,能够从法人财产权的出让中获得财产性收入,就会根据机会成本选择自己经营土地或转移经营权,从而为土地经营权向合作社、农业公司、种田能手集中,发展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进城农民在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及其房产,就能从市场交易中获得财产性收入,从而为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建立起一个有效的市场机制。

二是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今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全面实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这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的具体贯彻落实。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由于有大批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大批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必然伴随着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同时,由于城市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高,单位建设用地所容纳的人口,城市比农村高3倍多,这就必然带来建设用地的节约和耕地的增加。根据测算,全国现有2.5亿亩宅基地,如果能够实现宅基地及房产的商品化,可减少农村建设用地50%以上。所有发达国家的经验也证明,在城市化过程中,耕地是增加的。我国正处在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城市化过程中,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调整政策应当与这一进程相适应。特别是前30多年劳动力的流动是全国性的,沿海地区吸纳了大部分中西部农村富余劳动力。只有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全国各地城乡之间进行建设用地的调整,才能使农村减少人口而闲置的建设用地及时退出,用以满足城市新增人口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抑制房价上涨。退出农村建设用地所获得的财产性收入,用于在城市购置住房,不动产随人口的流向实现空间和价值形态上的转移,唯有如此,生产关系的调整才能称得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就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因此,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三是打开城乡资本市场之间的堰塞湖。长期以来,由于城市的各类生产要素已经市场化,而农村的生产要素特别是土地、房产等还没有市场化或处于半市场化状态,城市市场对农村市场就产生了一个虹吸效应,农村的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资源源源不断流入城市,而城市的资源却流不进农村,长期单向流动的城乡市场,是导致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本原因。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城市的资本大量过剩,房价一涨再涨;而农村的资本严重短缺,房价便宜得难以想象。如能以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经营权为质押,在“十三五”期间,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资20万亿元,投入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农村面貌将发生巨大变化,不仅为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提供保障,而且将有助于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到2022年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