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万河:土地供给优化是房市调控的基本方略

孟万河:土地供给优化是房市调控的基本方略

近一年多来,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区房地产价格涨幅过大,“去库存”任务完成可能超过预期。与此同时,土地市场却出现了停供、限供、缓供、慢供的现象。供地指标远远落后于年初计划,这进一步深刻影响房着地产市场价格走势。

房价究竟涨到何时,如何收场,备受各方关注。同时,这种局面也引发了对宏观经济总体形势中是否造成泡沫“堰塞湖”风险的担忧。如何破解,亟须科学分析,精准判断,果断施策。

从房地产价格走势分析入手,房地产调控对策理应是在尊重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把房地产价格调控的重心放到供给调控上。房价和地价过快上涨,就要多供地,多供房,同时辅之以必要的需求调控措施,如首付比例、按揭额度等。地方政府作为供地主体,土地供给调控的主体自然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只在宏观层面有手段,直接增加土地供给的责任必然落到地方政府头上;供给调控是中长期调控,土地一级开发是需要投入、需要时间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施政行为长期化,在提高其对市场供需两方博弈前景的预估能力的同时,增加对地方政府考核评价的中长期指标。地方政府要重视结构调整、结构调控,什么类型的商品房短缺,就鼓励多供应什么类型的产品,少用总量调控手段,否则容易造成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频繁变动,疲于应对。在具体调控措施选择上,增量和存量应并重,毕竟我国房地产业经过20多年大发展,不动产总量已很大,单靠增量调整,忽视存量流转,容易造成偏废;调控总是滞后的,现状随时在变,提高预估、预判水平,由调现状为主改进为调预期为主,是政府主管部门治理能力提升的体现,也可以说,要以预期调控、动态调控为主,现状调控和静态调控为辅。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仅要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综合施策,更要辅以全社会心态与舆论环境的合理引导。

商品房销售火爆,存量大幅减少,而掌握土地一级市场的部分地方,却出现“惜售”心理和“惧售”行为。从深圳领衔的珠三角率先涨价,到北京为首的京津冀随后跟上,再到上海、杭州、南京为主的长三角普遍上涨。造成这种状况的最根本原因是市场的力量,商品房供求关系决定价格,供求严重失衡,供小于求极为明显,商品房涨价是必然的。

但问题在于,土地一级市场的供给方在地方政府手里,所以调控房地产市场,政府的作用理应更容易发挥,对于全国房地产价格一片涨声、过快增长,地方政府可以有所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空间。分析原因:一是在于对中央政府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部署,理解有偏差,对策有偏向,执行有偏重;二是由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走势认识不到位,存在短期行为和倾向,定力不够,心态浮躁,怕担责任。

因此,正确认识现状,妥善选择调控工具,既尊重市场,又有所作为,就变得极为重要。

自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以来,一些城市商品房价格平均上涨超过10倍,很多楼盘价格增幅达到20倍甚至更多。毫无疑问,很多价格上涨有其合理因素:如弥补住房建设长期欠账、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基本需求和改善性需求)长期压抑之后的反弹;如作为基本生产要素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建筑物,在由第一产业的农业用地转为第二产业的工业用地、第三产业的服务业用地过程中,其自身价值及价格,由于产生了更高的生产效率,在市场中得到了更高的重新估值和溢价;如全国统一市场甚至全球统一市场的形成,使无论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还是人力资源,还是一般商品和资产,流动性大为增强,其定价基础和依据,与原来封闭市场环境下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等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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