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志晓: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哲学审思(3)

商志晓: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哲学审思(3)

关键: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最为根本

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涉及为什么、怎么看,更关乎干什么、怎么做。与认识层面的理解与把握相比较,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更为关键。马克思讲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实践高于理论,根源于它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无论是创造性转化还是创新性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要求和实践行为,需要我们积极进行探索。唯有在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中,我们才能够让传统文化中的丰富政治智慧,服务于执政党治国理政实践;让传统文化中的充沛价值理念,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让传统文化中的正心修身教益,作用于社会主义新人塑造;让传统文化中的完备人际规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让传统文化中的厚重文化资源,支撑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让传统文化中的深厚民族精神,凝聚中华儿女共襄复兴伟业;让传统文化中的包容和谐思维,推动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在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过程中,我们要融会贯通,综合创新,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比如,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质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关系、历史作用与现实价值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关系等。我们还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为转化创新夯实基础、创造条件。一要提高阐释研究水平,增进科学认知,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既要知其何为又要知其如何为;二要加强遗产保护运用,延续血脉风骨,使其既有形又有神、形神兼具完整统一;三要强化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养,让人人都充分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清楚自己从何而来、身在何处;四要加大实践养成力度,打造体验平台,推行经典阅读、礼仪普及、大众讲座等,做到内容鲜活、形式活泼;五要完善弘扬体制机制,夯实保障条件,把软保护和硬约束结合起来,使自觉遵守与立法规定相得益彰;六要优化传承创新环境,营造发展氛围,多管齐下合力共为,为之注入新动力、展现新景象。立足于此,只要我们加大实践行动力度,不断拓宽转化创新路径,积极探索转化创新方式,就一定能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2015YZD17]首席专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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