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在中国历史、传统文化和现代社会中特有的地位
理解中国的问题和中国的发展,解决中国存在的社会问题,思路上必须对中国特有的家的历史、家的文化、家的元点有深度的认知。可以说发展中国、建设中国,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必须从对家的认知开始。我们经常说,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实际上,对家庭的认知有多到位,家庭建设工作的效果才能有多到位。
家庭文化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独特的地位、独特的价值取向,这和中国所走过的独特的社会道路、历史道路是分不开的,与中国特有的血缘根基、血缘社会的土壤以及历史传统文化是分不开的。
第一,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和血缘社会根基的相关性。
血缘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历史起点,血缘氏族的彻底解体或历史性地保存,使东西方走了不同的文明之路。也就是说,这一历史性的分界,就在于血缘氏族的彻底解体和历史性的保存。可以说,血缘关系是中国特有的以家庭为核心基础的逻辑起点。实际上,中国特有的血缘宗法社会的土壤造就了中国传统的家文化。
说到这两条历史道路和发展模式,很多经典作家以及著名的思想家都特别强调,在人类从原始社会、氏族阶段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当中,东西方实际上走了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一条是以古代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历史道路;另一条是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历史道路。简单地说,“古典的古代”发展道路是从氏族到私产再到国家,个体私产冲破了氏族组织,像古希腊为代表的表现为城邦国家代替了氏族。“亚细亚古代”则是在没有摧毁原始氏族组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国家状态,血缘氏族和国家两种组织形式相结合。进一步说,“亚细亚古代”历史道路基本不存在个体私有,因为它是以土地公有制为主,所以宗法血缘关系非常强;而“古典的古代”发展道路的形式是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列,商品经济发展起来,这样宗法血缘关系相对来说就被冲破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谈到城邦国家和氏族制度的区别,指出城邦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国家制度的基础是血缘关系。
东方血缘社会历史道路使中国的家庭模式及概念和功能都获得了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极大的特殊性。对此,梁漱溟先生曾做过专门分析,他认为在东西方社会结构中家庭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简单讲,西方社会往往以个体为中心,家庭地位和功能相对次要,而中国传统社会往往以家庭为中心,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或细胞。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中西方社会结构时曾说,西方社会结构是像田里柴捆一样的个体集合体,而中国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波纹的‘差序格局’,这和西方的‘团体格局’大不相同”。在“差序格局”中,社会由不同个体按血缘亲疏关系组成网状关系,是放大了的“家”,侯外庐先生说西方人的“country”在汉语当中叫做“国家”,就是因为家族血缘关系在国家社会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以上论述可以知道,因为东西方走了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亚细亚古代”是在没有摧毁血缘氏族、血缘关系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奴隶制国家的,所以国家的很多治理方式、组织结构就落在了氏族组织的结构之上,因而家庭在其中就是一个核心基础,并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西方的“古典的古代”发展道路,由于血缘氏族在商品发展的过程中被解体,城邦国家代替了氏族,因而家庭的存在就不像在东方这样核心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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