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首先,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能力。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价值取向,在宏观制度上,党依靠其坚强的政治领导能力,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法治国家建设,可以充分保障人民依法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从而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基础性的制度框架和稳固的治理资源;在微观机制上,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方式方法,可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从而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其次,不断加强全面的常态治理能力。不同的社会状态,适应于不同的法律规制体系,也要求政府具备不同的社会治理能力。政府全面的常态治理能力,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社会民权的保护能力。主要体现在促进创业就业和增加个人收入的发展性权利保护与社会保障政府兜底的福利性权利保护两个方面。第二,社会秩序的维护能力。维护社会秩序长期稳定、和谐、平安,需要在法治框架下强基础,建制度。第三,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力。在社会多样化、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生态当中,对矛盾的压制不是可取之道,关键在于制度化的矛盾化解能力。
再者,不断加强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会导致社会管理状态发生转移,即从平时管理状态转换为应急管理状态,此时,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和威胁,常态下的社会治理能力通常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依赖于政府系统的应急管理能力。对此,需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第一,切实提高政府应急法律能力;第二,大力加强社会风险预警能力;第三,全面提升公共危机应对能力。
最后,不断强化公共安全与国防安全保障能力。伴随着中国崛起背景下全球治理格局的深刻变革,公共安全与国防安全保障已经成为了社会与国家现代化发展迈向全新阶段所必须得到充分满足的重大需求。在公共安全方面,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食品安全、工程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在国家安全方面,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完善国家安全法治,建立国家安全体系。
【作者简介】
杨宜勇,现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博导。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加坡连瀛洲纪念奖学金得主。现兼任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全球议程理事会理事。
曾志敏,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清华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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