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自然的生态美德观
习近平总书记把山水林田湖形象比喻为生命共同体,要求人们“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些论述,蕴含着人类保护地球家园的道德责任和行为规范,对于培养人们珍爱自然、呵护地球的生态美德,塑造生态文明时代的新型人格具有重要意义。
“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润泽、呵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给予大自然充分的道德关怀,是为了人类能拥有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绿色空间,实质上就是善待、关爱人类自身。人类应该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并将这种理念内化为人的德性修养、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外化为护育自然、绿色治理、生态修复等具体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和环保实践,以是否有利于人类健康生存和生态安全作为衡量人类善恶行为的新的道德标准和道德标尺,自觉承担起营造可持续的生命支撑体系以及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等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用自己的智慧和劳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是人与自然伦理关系的真实意义,也是环境伦理建构的新向度。
从美德伦理视角看,“生命共同体”理念内含着对人类环境行为的德性要求,主要表现为:“求真”,即了解生态学和生物学的科学方法,掌握自然生态系统的知识,充分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面性、丰富性和内在统一性,进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自觉维护生态平衡。“择善”,即对自然充满珍爱之心,并将道德关怀投向自然界,善待生命,履行环境保护的道德责任和义务,以适度、节制、简约的态度对待生活,追求人类可栖居的最佳状态。“臻美”,即对自然怀有赞美之情,欣赏自然,发现自然之美,达致人与自然在生命节律上的和谐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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