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体制机制,树立“派”的权威
“以前纪检组受制于驻在部门,难以监督执纪,现在监督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副厅长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发现他们的问题要及时向省纪委报告。”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组长王保平底气十足,他的底气来自于“派”的权威。
湖北省坚持把创新体制机制贯穿派驻改革全过程,增强了派驻监督的权威。
创新派驻纪检组干部任免办法,将“派”的属性充分体现。省委出台《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落实“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省委常委会作出决定:任命派驻纪检组长时省委只明确“某某同志担任省纪委派驻省直单位纪检组组长”,具体派到哪个单位则由省纪委常委会决定。
创新派驻纪检组组长排序与分工办法,使派驻纪检组组长专司监督职责。省委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不论资历先后,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中一律排在党组(党委)副书记之后、其他党组(党委)成员之前,不设党组(党委)副书记的,排在党政正职之后。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专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创新派驻纪检组履职考核办法,让派驻机构对省纪委负责。派驻纪检组组长每年向省纪委述职述廉,由省纪委组织民主测评,省纪委常委会根据其日常表现、考核测评结果提出每名派驻纪检组组长的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省委确定。建立健全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的考核评价体系。
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综合监督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局、省测绘局3家单位,目前已办理多起案件,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7人。在强大震慑下,3个单位共有18名处级干部主动向纪检组说清问题,上缴违纪资金1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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