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和:正确认识和使用合法性概念(3)

苏长和:正确认识和使用合法性概念(3)

正确使用合法性概念

除了对合法性概念的准确理解以外,这个词语在使用中还要照顾到国别政治现实,避免在国际学术交流中引起不快。在国际政治中,合法性有时成为意识形态和舆论斗争的一个词语,被有的国家意识形态化了。有的国家领导人在外交场合不顾基本的外交礼节,公然指责中小国家的政府失去合法性,要其下台,这种行为着实让人吃惊。因此,在国际学术交流中需要增强对合法性概念使用的鉴别能力,不能因为别人在用,就将其误作为国际学术前沿研究议程而照单引进。同时也要注意,轻率地使用这个概念去研究别国合法政府的合法性问题,是冒犯性和不受欢迎的。

由于合法性是属于意识形态范畴的概念,因而应该承认这个概念在不同地区政治中存在多种表述的现象。每个国家特别是大国,应当彼此尊重各自对政治合法性基础的解释,不可用自己的标准或者把自己的标准作为全世界唯一的标准,去质疑、否定甚至颠覆别国合法政权,否则,就破坏了国际秩序的底线,侵犯到别国的独立和自由。

最后,在学术研究中,随便评价别国政治制度的好坏是不适宜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学术上对西方流行的所谓“选举授权产生合法性”的观点保持必要的学术怀疑,因为没有独立的怀疑精神就没有学术进步。政治学和外交学中不少核心概念,外来的有些解释并非就是学术令箭。合法性概念就是这样,我们理解和使用这个概念,关键不在于人云亦云地停留在别人是怎么说的,而是我们自己究竟怎么独立地理解和表述的,这才是积渐而成中国政治学和国际关系理论体系所要做的重要工作。

(作者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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