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馆制激活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一池春水”

总分馆制激活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一池春水”

近日,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5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立起上下联通、服务优质、有效覆盖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这标志着,一场让文化资源流动起来以增加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效能的基层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可以预言,总分馆制将激活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一池春水”,迎来又一个发展的春天。

众所周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是由县级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并免费为公众提供学习的场所,具有收集、保存人类优秀文化成果,传承优秀文化,传递科学知识的功能。近些年来,我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毋庸讳言的是,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还比较落后,图书(包括参考书籍、通俗读本和期刊杂志)等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还不足,实现和保障公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可以说,总分馆制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开出了良方,照方抓药,必能突破瓶颈,促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落实总分馆制,摸清家底是基础。就县域而言,落实总分馆制首要的就是摸清家底:有多少个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有多少个村级(社区)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以及有多少中小学图书室(阅览室)、企业图书室(阅览室)等,并对所有图书登记造册,做到家底清、数目明。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规划,才能有的放矢、避免盲动。

落实总分馆制,共建共享是目标。近年来,共享单车的风起云涌、共享汽车的异军突起,都凸显了共享的力量。总分馆制,就是共建共享理念在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方面的具体实践。要解决文化馆图书馆在文化服务上的“分灶吃饭”问题,打破“信息孤岛”僵局,也必须践行共建共享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讲,共建共享既是目标,也是手段。如此,县、乡、村(社区)的文化馆(站)、图书馆(站)才能实现“抱团发展”,借助互联网等载体实现体系化运营,为公众提供更加丰富、更受欢迎的“精神食粮”。

落实总分馆制,分步实施是关键。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一哄而上”是大忌。操作层面上,不搞“大而全”“一刀切”,符合条件的县级馆设为总馆,不符合条件的要在具备条件后才设;在符合条件的乡村两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分馆;符合条件的农家书屋成为图书馆分馆。通过分步实施,能够让公共文化让公众“看得见摸得着”,切实增加公众的文化“获得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指明了目标和“航向”。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必将乘着《意见》的东风,通过总分馆制进一步激发公众阅读兴趣,优化阅读效果,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众基本文化权益上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省沐川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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