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做主”: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由民做主”: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潍坊市奎文区立足区情实际,以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大力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民做主”社区治理模式,实现了党的领导、居民自治、依法治理的有机统一,走出了一条反映城市特点、顺应群众期盼、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新路子。

一、“由民做主”提出背景

奎文区是山东省潍坊市的中心区,也是山东省首个整建制完成以农村集体资产改制、撤村设居改革、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大党委”制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县市区,基本实现了全域城市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均等化、党建区域化。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治理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经济领域方面:受旧村改造、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等方面影响,各类矛盾纠纷多样多发。社会领域方面:管理服务难度增大,流动人口超全区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以上,流动人口作案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0%以上,常住人口中有21个少数民族,社情、民情、舆情复杂;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社区人口结构复杂、流动性强,居民对社区认可度和归属感不强,参与社区治理愿望较弱;社会治理体制不理顺,一些领域存在部门职能交叉、界限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社区任务繁重,“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鸡毛蒜皮”,做交办事情多,为居民服务少,背离了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有的干部工作存在越位、缺位现象,习惯于以命令代替服务,以拍板代替协商,导致干部跑断腿、群众不买账。

二、“由民做主”主要做法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导向、为民导向,创造性提出“由民做主”工作模式,即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依法治理为保障,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线,通过扩大社区自治范围、健全群众自治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提、自己议、自己管、自己办、自己评,实现由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创新基层党建模式,以搭建协商载体、确保协商方向为重点,整合域内各类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社区自治,推动“由民做主”系统化、精细化。深化区域化党建内涵,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社区协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筑牢“由民做主”的组织基础。一是建立区委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吸纳辖区32个市级以上单位和15个区级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6个专业推进委员会,对全局性重大问题开展定期协商。二是构建街道“大工委”运行机制。全区8个街道全部成立“大工委”,选聘驻区单位58名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工委兼职委员,对辖区重大事项定期协商。三是构建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吸收261名驻区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两新”组织、群众组织等方面的党员代表,担任大党委兼职委员,健全“双诺双述双评”工作机制,对社区事务定期协商。四是构建二级网格“大支部”运行机制。将全区65个社区细划为413个二级网格,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按照“有工作经费、有活动场所、有规范制度、有专人值守、有醒目标识、有服务承诺”的“六有”标准建设二级网格“大支部”,由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网格书记,按照200户一职的标准,配备二级网格管理员1315名,同时健全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和居民代表队伍,面对面征求民意诉求。同时,我们在楼栋层面建立党小组,依托党员骨干家庭设党员中心户,建立起“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网格大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架构,结合全区开展的“包居联万户、为民办实事”活动,实现部门包居、党员联户的全覆盖,实现了“居居有部门包靠、户户有干部走访、人人有党员联系”,保证了基层声音能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协商、第一时间解决,为“由民做主”的深入开展提供了载体支撑和方向引领。

2.创新居民自治模式,以明确协商内容、拓展协商路径为重点,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能力水平,推动“由民做主”规范化、品牌化。充分尊重居民在社区自治中的主体地位,从协商主体、协商内容,到协商形式、协商程序,实现民事民提、民事民定、民事民办、民事民评。一是明确自治内容。研究确定“由民做主”事项清单和标准化制度流程,把实事项目、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公共安全、社区发展规划等社区公共事务全部纳入自治范围,制定统一、规范的操作细则。二是拓展自治形式。根据社区自治事项性质、涉及群众利益的不同,从制度上明确了六条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途径和操作方法。居民会议决策。社区内的“大事”或涉及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公共事项,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议事会议协商。对于不需要社区居民会议决策的,可协商解决的,由社区居民通过社区论坛、社区顾问团、民情议事厅、“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等议事会议协商解决。邻里事项共助。对涉及楼院、楼栋、单元等小范围的“小事”,由社区组织居民通过“巷巷会”、邻里帮扶会、楼院共建会、单元互助会等邻里共助方式自行解决。公共事务监督。引入“互联网+自治”理念,通过全区社会治理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奎文党建云平台、社区微博、社区公开栏等渠道,引导居民线上、线下全程监督社区“三务”公开。居民公约自治。社区居委会依法制定居规民约、自治章程,对遵守社区公共道德、治安管理、环境卫生、移风易俗等方面提出要求,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用公约形成的“公共权力”约束各方行为。群众组织凝聚。大力推行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四社”联动,以“域缘、业缘、文缘、趣缘”为纽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等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全区登记注册或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达488家。三是培育自治典型。按照项目化运作的思路,全区共确立“由民做主”事项824个,其中重点项目104个,涵盖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土地征收、社会治安、城市创建等各个领域,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群众关心的“三最”问题。全区总结推广了以苇湾社区为代表的老城市社区“五民主工作法”、以幸福街社区为代表的新城市社区“四事工作法”、以南湖社区为代表的村转社区“户决制”等实践成果,取得良好成效。四是涵养自治文化。实施居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感动奎文年度先模人物”“基层好干部”“最美家庭”等系列评选活动,选树了全国优秀志愿者谭瑞霞、全国优秀社工马丽丽、孙大姨“和事佬”调解室等一批先进典型。依托街道党校、社区党校,采取政策宣讲团、法律服务团、群众大课堂等形式,潜移默化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法律意识,做到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凝聚向善向美、自治善治的正能量。

3.创新依法治理模式,以强化协商保障、加强协商监督为重点,把社区协商民主纳入法治轨道,推动“由民做主”制度化、法治化。一是加强制度设计。区里先后制定《关于深化“由民做主”理念、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由民做主”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坚持全区新增财力的70%投向民生领域,街道每年超收分成50%以上用于社区建设,设立区域化党建专项经费,分别按每千户每年2.6万元和1.2万元的标准核拨社区工作经费和网格服务工作经费,落实每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全区按照300户一职的标准,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784名,其中持证上岗专业社工师198名;区财政累计投资2.5亿元用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全区标准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达标率100%,有效解决了“由民做主”有钱、有人、有场所的问题。二是加大减负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社区两委职责、依法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意见》《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法确定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18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123项,减少社区居委会盖章业务范围,让他们把更多心思和精力用到社情民意搜集上来、协商民主落实上来、管理服务提升上来。三是加快法治进程。开展法治奎文、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推行“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对“由民做主”工作进行法律指导和监督。深化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联动、专业协同”矛盾预防化解组织体系,配备235名专兼职调解员,引导各类矛盾纠纷在“由民做主”框架内解决,解决不了的走法律程序。今年以来,共调处矛盾纠纷760余起,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8.7%,到市、到省上访数量同比分别下降65.1%和85.3%。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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