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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亮点(4)

从合作社模式上看,这种综合合作最早是在日本、韩国发展起来的,叫做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我国台湾地区也实行这一套,叫做农会。这种合作社模式已经有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是很成功的。这里必须说明一点,这种“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模式作为农村改革与发展举措,却有十多年的历史了。最早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改革试验的是浙江省瑞安市。2005年,瑞安市最先开展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体制机制上的探索创新,深受农民欢迎。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到瑞安调研时发现了这一创新性改革举措,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在此之前,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了16年,通过到福建投资的台湾客商,对台湾农业的经营体制也有很深入的了解。特别是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读博士的时候,他的论文题目就是中国农村市场化问题研究。所以说,习近平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也好,作为一个专家学者也好,他对农村如何搞市场经济有非常深入的研究,他对国内外发展现代农业的经验,以及我国国内存在的问题了如指掌。所以,他对浙江省的这一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媒体大量宣传报道,当时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可惜的是,后来习近平调到上海工作,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推广步伐慢了下来,但是它的影响已经产生了。特别是习近平任总书记之后,对这个事情非常关心,浙江省对此提起了高度重视。2014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做了重要批示,要求供销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实际上,就是把当年浙江瑞安这种“三位一体”农村改革试验移植到全国范围内了。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11号文件,要求落实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批示,将其办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服务平台。可以说,2015年中央11号文件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政策上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和地位。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社模式,是习近平总书记领导农村改革发展的一个顶层设计,把农村改革发展带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来的农村体制,光有农户承包经营不行,要为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才能更有生命力和活力。没有社会化的服务,小农户就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市场上乱碰乱撞,使得小生产无法和大市场对接。一言以蔽之,从生产到生活,从摇篮到坟墓,只要农户提出需求,“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社都可以为其提供服务。可以说,“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配合,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发展可谓是后劲十足,赶超日本、韩国也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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