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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祥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亮点(5)

问题三:您刚才也提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那么,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何精准发力,下一步改什么,怎么改?

徐祥临:这个问题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重点,也是农民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中央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说供和求两个方面都有问题,但是重点在供给侧。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解决的是体制机制问题,比如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问题,就是结构性问题。所谓大市场,比如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消费水平跟发达国家没什么区别,市场需求大,但是在供给侧方面,我国依然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居多。当然,市场上一部分是公司加农户,比如伊利、蒙牛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但是数量较少,大部分是一家一户分散单干的小农户,其产品主要用来自给自足,即便是纯粹对外销售,也规模太小。个体农户对整个农业生产市场的性能不熟悉,使用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也不熟练,导致农产品既不能保证产量高,又不能保证质量好。这就属于结构性问题,现代市场需求和传统生产方式不匹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实际上自改革开放就有了,但那时候没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是小岗村的改革经验解决不了的,后来山东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即“公司+农户”的经验,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这个问题,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涵盖面非常小,当市场行情波动较大时,农户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没有解决根本性问题。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专业合作社只是围绕着某一种农产品进行精生产,比较单一,在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却依然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

改革实践证明,只有综合性合作社才能有效应对小农户经营体制。我国小农户经营体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西方农户农场规模较大,产品单一,适合实施专业合作,而中国农户生产规模小,但是经营项目多样,专业合作不适合中国这种多部门多品种的生产方式。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农业生产、生产资料购买与农产品销售以及必然涉及的金融、保险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适合我国这种小农户经营体制。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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