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工匠”之道(2)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工匠”之道(2)

摘要: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工匠”之道要求明确政府责任,整理政府治理的碎片化。塑造政府治理现代化“工匠精神”形象,应更加重视政府公职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完善我国政府的履责机制。

走治理现代化的“工匠”之道,必须处理好三大关系

要积极探索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和“工匠精神”之间的有效结合点,通过培养树立“工匠精神”、走“工匠”之道来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应处理好三大关系。

专才和通才的关系。专才和通才之间本身并不矛盾,但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一直是我国政府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公共服务也不断细化与杂化,专才的劣势明显,因此需要综合型的通才作为补充。“工匠精神”虽然突出强调了专业化的分工,即重视政府的专才,但并不是说排斥综合型的通才,相反“工匠精神”更需要一批通才进来,有效应对多种复杂的事务和问题。

严谨和绩效的关系。绩效问题,是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政府绩效注重的是经济、效率问题,是政府在追求治理成效的最优化。粗看,政府绩效与政府治理需保持的严谨态度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工匠精神”,体现了一种精益求精的态度,是打造精细化政府的重要体现。但由于这种精细化有时会造成时效的滞后,所以可能会与以工作时效为代表的政府绩效之间产生一定的矛盾。

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分工与合作不是对立的,而是辩证统一的。良好的“工匠精神”有助于将分工与合作黏合到一起。梳理好分工与合作的关系是我国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匠人”之道的重要问题之一。当前,我国政府面临碎片化公共服务问题,对于政府治理现代化要求细化分工与整体合作相统一。“无缝隙政府”“跨部门政府”等理念逐渐被提及,获得政府部门更多的关注。“工匠精神”是基于专业分工的公共理念,细化的政府分工导致政府合作难以灵活开展,部门与部门之间也无法密切配合。因此,要转化分工方式,政府有了“工匠精神”,也就有了更多的合作,使得政府更像一个整体。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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