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作风建设要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法。2013年6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明确指出,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这个关于作风建设的全新论断,对加强与改进作风建设,使作风建设制度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出了制度安排。既继承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从当前实际出发提出了新的要求。2016年1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这些规定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全党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表明了作风建设任务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表明了党中央对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和勇气。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下大力气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形势下,作风建设得到了加强。但作风建设不会一劳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永远在路上的重要任务,必须努力实现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的那样,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实践证明,只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党风建设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己不正,焉能正人。”我们要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中央委员会抓起,从高级干部抓起,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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