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16年的情况来看,从农民手里拿过来土地,国家要进行一些基本的“七通一平”改造,然后土地就开始转让。从全国108个监测土地价格的城市的综合水平看,每平方米的土地平均价格大概在3600元左右;商贸用房,就是商店、写字楼、宾馆的土地,每平方米价格大概是6700元;住宅用地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是5600元;工业仓库企业用地、工矿企业用地每平方米770元。我国法律规定,对农民征收土地有两个大的原则,一是按土地原用途补偿。比如说原来是农地,尽管拿走去做工业开发,可是对农民的补偿是按农业用途补偿的。二是拿走了之后的补偿标准,按土地征收前这块地一年产出多少,乘以一个补偿倍数,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能到20倍。实际在执行的,都加在一起最高可以补到30倍,因为土地所有权没有了,地上的房子也没有了,青苗也没有了,就业也没有了。按原用途一亩地就算打2000斤粮,一块钱一斤粮,一亩地产出一年就是2000块钱,30年补给6万块钱。6万块钱,能买房子吗?能再就业再创业吗?以后的生活能有保障吗?显然是不行的。基于此,我们现在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四条,一是给安置住房;二是给建立社保,跟当地群众一样;三是解决就业的培训和服务;四是农民变成市民之后,逐渐地融入。就是说,我们还要认真研究征地制度改革。
(四)提出加快补齐“三农”短板的战略性攻坚任务。这是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举措。
第一,2017年,我国农村还有4575万贫困人口,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面临的短板中的短板,必须下定决心,如期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看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
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要按总书记的要求,“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实行“五个一批”工程,即通过发展生产、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社会保障五大措施,各脱贫和兜底一批。同时,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第二,关于农村人口的贫困标准问题。我国目前实行的贫困标准是2011年确定的,按照2010年的不变价,我国当前贫困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此后,再按物价变动等因素,每年调整贫困标准的现价。2015年的扶贫标准为2855元。有人按人民币兑换美元的汇率计算,认为我国的农村贫困标准低于世界银行提出的国际贫困标准(如按1∶6.5的汇率计算,只相当于440美元,即每人每天1.2美元左右,而2015年世界银行提出的新的贫困标准是每人每天1.9美元)。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世界银行提出的贫困标准,不是按各国的汇率计算的,而是按照各国本币兑美元的购买力平价来计算的。因为用汇率来计算,不仅易受本外币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且还与汇率市场化程度及外汇管理制度密切相关。同时,汇率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国家间可贸易商品的整体比价关系,而贫困线针对的只是人们基本生活消费品的购买成本,两者所涉及的商品篮子有很大差别。世界银行对人民币兑美元的购买力平价做过三次测定。第一次的1993年,人民币对美元的购买力平价为1.4185,即:1.4185元人民币相当于1美元的购买力。第二次是2005年,全国平均的购买力平价为4.087,其中农村为2.9854,农村物价低一点,因为老百姓很多都是自给性消费,生活水平要低一点,所以不到3块钱就可以换相当于1美元的购买力。第三次是2011年,全国平均为3.6961;其中城镇为3.9043;农村为3.0365。按世界银行最近这次人民币兑美元的购买力平价计算,我国目前最低扶贫标准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全国平均贫困标准为每人每天2.116美元;农村贫困标准为每人每天2.576美元,均高于世行提出的每人每天1.9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
二、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地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个重要讲话的精神是“十三五”时期我国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主要包括三大任务:一要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问题经济工作会、农村工作会讲得非常多;二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能有更多的获得感;三要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
(一)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2015年粮食产量是12429亿斤,2016年是12325亿斤,相比较减了104亿斤,但仍是历史第二高水平。人均900多斤,这些粮食够不够呢?不能说不够,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有关部门测算的总供求来看,大概还缺500亿斤,也就是说有500亿斤的供求缺口需要通过国际市场来解决。可是,2015年我们缺500亿斤,却进口了2500亿斤。可见,我国的粮食供给存在两大问题。
第一,市场需要的产品我们产不出来。总量缺500亿斤,但有些品种的供求缺口很大。比如市场缺大豆,但我们增产的是玉米,这解决不了问题。我们2015年进口的2500亿斤粮食里面,大豆占了2/3。大豆是重要的油脂作物,也是重要的植物蛋白,尤其是亚洲人不适合吃那么多肉,所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大豆的需求量很大。问题是我们的需求在不断地涨,而我国的大豆产量却逐步下降,全世界出口的大豆有2/3是我们买的。我国是世界上的大豆故乡,原来我们是世界大豆产量第一、出口第一;现在我们大豆产量是世界第四、进口量第一。究其原因,具体到大豆这个产品上,我们的科技含量太低,效益差,农民不愿意种,于是就出现这种供求品种的不适应,这是一个大矛盾。
第二,农业的总体效益比较低,价格上缺乏竞争力。尽管我们自己产得出来,但未必卖得出去,因为我们卖得比别人的贵。像小麦、玉米、大米等谷物,我们的平均价格比国际市场要高30%~50%。由于我国是WTO成员,有合法保护自己农产品市场的权利。根据WTO的规则,我们在一些重要农产品的进口上设定了一个保护措施,叫关税配额,就是允许国外的产品在我们承诺的数量范围内进口,按照世贸规则只收1%的关税;如果超过规定数量,还想进口的话,要收65%的高关税。这个关税配额以外的就进不来。
现在玉米和玉米的替代品进口越来越多,就是因为国际市场和我们的价格相差太大。2014年,我们国家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对玉米的临时收储价是1.12元/斤,从农民手里收过来就是2240元/吨;而从美国运过来的玉米,加上1%的关税,价格总和不会超过1500元/吨。那饲料厂、加工厂当然愿意用进口的玉米。目前全球大豆平均亩产370~380斤,我国2015年平均亩产是247斤。因此,我们要努力推动科技创新,从农业的品种培育到生产过程,一直到最后的加工、流通、储藏,都要加大其科技含量,由此才能提高竞争力。我们现在出现的问题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不是总量不足,而是品种、质量、效益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要实现这个目标,不是简单地多种一点什么,少种一点什么,这只是普通的结构调整,重要的是要解决科技进步问题与体制创新。
归结起来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从科技创新、经营体制创新的角度,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的整个效率和国际竞争力;第二个方面,从市场价格的角度,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调整生产结构。前几年国家为了保障农民收入,在东北玉米主产地采取了临时收储价格的方法,这实际上是一个保证农民收益的价格。2007年在东北地区开始实行玉米临时收储价,2007年玉米的价格是0.7元/斤,并逐年提升。到2014年,玉米的价格从原来的0.7元/斤变成了1.12元/斤,价格上涨了60%。与此同时,国际市场又因为全球金融危机,大宗商品价格暴跌,这样,我们的价格就比别人高出了很多。2016年,我们在东北采取“市场定价,价补分离”措施。市场定价,农民就不能挣那么多了,所以2016年东北玉米播种面积减少了2300万亩,大概减了10.5%。国家停止了临时收储,玉米的市场价格一下就下来了。目前,辽宁玉米的平均价格0.8元/斤;吉林玉米的平均价格0.75元/斤;黑龙江玉米的平均价格0.7元/斤。这样,我们的加工厂就会考虑买进了。那农民的收入怎么办?采取价补分离,补贴从价格中拿出来,中央财政拿了390亿元直接补贴东北农民。黑龙江地区种玉米的平均每亩地能补到154元钱;吉林大概能补到170~180元钱;辽宁大概能补到将近200元钱。就是说,国家把补贴给了以后,农民基本上不会亏损。同时,农民也知道了,不关心市场价格是不行的。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农村的产权制度,就是要回答一个问题:土地是集体的、资源资产是集体的,那集体是谁的?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就是要把农村集体的产权落实到每个成员身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来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正如我们的法律规定,所有集体的资产都属于集体的成员集体所有。承包地要解决这个问题,宅基地也要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其他的集体资产要清产核资,让它的收益权落实到每个农民身上。
我国农村地区现在大概有58.1万个村庄,其中54%的村庄没有经营性收入;大概有14%的村庄每年有10万元以上的经营性收入,其中有13000个村庄年收入超过50万,17000个村庄年收入超过100万。我国960万平方公里折合144亿亩,这里面山林、耕地、水面、草原都合在一起,有67亿亩土地是属于农民的,占47%。这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的办法,落实到每个所有者主体,落实到每个农民头上。
农村除了土地以外,还有很多别的家当,比如农村集体的经营性资产,大概是2.8万亿元。只要有经营性资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就要按中央要求清产核资,把家当弄清楚。家当弄清楚之后,其收益权要落到每个农民身上、落到每个成员身上,这是正在进行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达到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一要避免内部人控制,避免少数干部利用权力侵占农民的财产权;二要避免外来资本借这个机会侵吞集体资产。这方面现在已经部署了,正在不断地完善和推进。
(三)坚持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第一,我们不能认为通过城镇化就能把绝大多数农民在短期内都转移进城,在我们这个人口大国,这个问题千万要把握住。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过,即使将来我们的城镇化率达到70%,那也还有30%在农村,大概是四五亿人。美国现在只有200万户农民家庭农场;日本现在只剩下200万农民;我国是二亿三千万承包农户,现在在农村常住人口还有六亿人。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城镇化,让农民转移,使留在农村的农民可以扩大经营规模。留的人少了,人均种的地就多了。可是,这决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长时期中还有四五亿人要在农村居住下去。所以一定要把农村建设好,让农民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小康生活。对于我国农业人口城镇化的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的基础,但是改变我国现在这种分散的、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是需要条件和时间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我想这两件事实际上是同样一件事。如果人口不减少,农业的现代化确实很难,但是中国人口的城镇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这个角度来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仅是说把农村搞好,更重要的是从国家未来长期发展来看,城乡并行不悖的发展,这是我们将来比较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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