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和运营公司的试点,在原来两家试点基础上又新增了8家,现在有10家企业在进行试点。主要目的是让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侧重点更加清晰,重点领域也会更加明确,资本投资方向和投资强度也更加有针对性。
(五)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改善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把人民的共同财富切实守护好、发展好。
“一个转变”。在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完善过程中,是要实现“一个转变”。也就是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两个清单”。要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该管的科学管理、决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
“三个归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四个重点”。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大力推进依法监管,着力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提高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依法合规操作。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健全清产核资、评估定价等环节,国有改革要严格按照流程审批。健全国有资产定价机制,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通过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发现和合理确定资产价格,发挥专业化中介机构作用,借助多种市场化定价手段,完善资产定价机制。加强审计监督、企业职工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保障监督全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强化企业内部监督,突出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以提高国有资本流动性为目标,积极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用于国家长远战略、宏观调控以及保障基本民生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加强对“走出去”国有企业的监管。在我国,“一带一路”有很重要的战略地位,企业“走出去”也取得了重大进展。2017年,我们会更大力度地推进企业“走出去”,所以加强“走出去”国有企业的监管也要有一些举措。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使我们“走出去”的企业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符合当地法律规定,也符合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体系。二是严格规范经营。按照国际规则,按照所在国的法律来规范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中国企业良好形象。三是创新管理方法。运用“互联网+”公司治理破解“走出去”企业国外管理层“一言堂”的弊端,可以通过网络投票等形式,促进决策民主化、制度化。四是严肃问责。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对违规责任一定要严肃追责。要通过制度、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加强监管,保证“走出去”企业的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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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宣讲家网站报告录音整理
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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