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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强:《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解读(3)

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制定过程

2013年11月,中央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该五年规划纲要对“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党内法规”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方面党内法规建设,从制度上加强、改进和保障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因此,宣传系统也加大了党内法规的制定力度。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十八大以来宣传文化领域第一部正式的党内法规。

2016年,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成为一项硬性任务,列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和中央党内法规2016年出台计划,也列入了中宣部2016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因此,制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是必须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

为落实中央规划部署,中宣部于2015年9月成立了以政策法规研究室牵头、理论局参与的《规则》研究起草小组,以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的形式,委托湖北省委宣传部、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北京市社科院三家单位开展《规则》可行性论证和草案代拟工作。

2016年3月,在综合三家草案代拟稿基础上,形成《规则》初稿,在全国省区市党委宣传部调研工作会议上征求了30多位省市县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

在吸收这些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16年5月下旬,研究起草小组分成五路前往广东、安徽、辽宁、山东、贵州等8个省区市开展专题调研,召开15场座谈会,听取了200余名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小组对稿件进行了修改。

2016年6月至7月,研究起草小组先后征求了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中央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和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的意见,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后,稿件相对比较成熟了。

2016年9月10日至11日,党委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座谈会在长春召开。在座谈会上,我们又征求了110余位中央有关单位和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并根据他们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2016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同志主持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在会上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6年1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委(党组),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要认真遵照执行。

这次制定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因此,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本身就是一部党内法规,它体现了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趋势。同时,这部党内法规主要是对理论学习、思想建党方面作出的规定,因此,这部党内法规的出台,实际上就是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的体现。

责任编辑:张一博校对:王莹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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