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立明:贯彻党委党组条例 提升执政治理水平(3)

艾立明:贯彻党委党组条例 提升执政治理水平(3)

深刻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

严守政治纪律规矩。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当前,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规矩方面做得是好的,但也有极少数人政治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随意传播政治谣言、讲政治笑话,甚至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两个《条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总则”“职责”“组织原则”重要内容,彰显了永远排在首位的刚性要求。地方党委(党组)应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

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近些年,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现象,一些省份在换届时出现了拉票贿选情况,暴露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两个《条例》一条鲜明主线,就是发挥地方党委(党组)在本地区本单位的领导核心作用。地方党委(党组)应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领导职责,集中精力想大事、抓大事,认真谋划关系本地本部门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推荐好干部,为党和人民事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共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的政治优势和光荣传统。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领导干部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意见置之不理。两个《条例》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刚性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丰富完善了地方党委(党组)工作制度体系。地方党委(党组)应切实完善和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制度,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善于集中正确意见,防止在犹豫不决、优柔寡断中丧失机遇、贻误事业;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履职尽责。

扛起从严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近年来,部分地方党委(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导致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两个《条例》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工作和自身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地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党组)应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推动形成同进步、共提高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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