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虽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仍存在认识偏差,但很多试点地区行政机关已逐步接受了“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实现了由消极误解到积极配合、由被动应诉到主动争取支持的“两个转变”。
吉林省珲春市国土局局长曾在法庭上由衷地表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为行政机关敲响了警钟,举起了戒尺,这次做被告就像有病进了医院,吞下去的是苦药,迎来的是健康发展!”
面对全新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不少试点检察机关曾陷入“工作热情高,但没案可办”的境况。为及时有效地获取案件线索,各试点检察机关可谓下足了功夫。除了在履行职责中主动摸排线索,还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注重发挥社会力量搜集线索。去年,一篇题为《阜阳黑码头何时休?数十万市民饮用水受威胁》的报道引起当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他们第一时间邀请环保部门共同调查,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
公益诉讼案件一般比较复杂敏感,社会高度关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质量都影响深远。各试点检察机关不仅严把案件质量关,还将提起诉讼与跟进监督相结合,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有效衔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诉区水利局不依法履职案胜诉后,检察机关立即将掌握的该流域其他影响行洪安全问题线索,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引起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区政府立即组织开展非法采砂综合整治,取缔4个违法采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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