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追求

让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追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务员管理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广大公务员中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积极创建“为民服务示范岗(单位)”。十八大以来,表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102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80个,全国受到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公务员57.1万人次。各地区各部门也评选表彰了一大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挥了良好的激励和示范作用。

学习先进,激励担当。让人民满意,是公务员的价值追求,是责任,更是使命。

“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人民群众最看不惯的是碌碌无为的公务员,人民群众最痛恨的是骑在人们头上的贪官污吏。

作为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基层公务员,往往自己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群众还是不满意。有时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我们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从宗旨、态度、能力、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让人民满意,要不忘初心,坚持宗旨。无论是在领导机关还是在基层一线,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宗旨,忠诚于党的事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视群众如父母、兄弟,把人民当靠山,不断增强“为民”意识,升华“爱民”情怀。在工作实践中,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其所难、知其所急、解其所需。同群众冷暖同心、风雨同行,去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让人民满意,要始终勤政务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当今纷繁复杂的时代背景下,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公务员勤政高效、务实肯干。要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创新能力。立足职能职责,改革创新,勤勉于政。想干事、会干事、肯干事。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因为我们错说一句话,少说一句话,而让群众多跑路、跑错路;不因为我们一时的不冷静,影响了干群关系。

让人民满意,要严守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树立公正廉洁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每个公务员都要做到进不失廉,退不失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自觉在思想上时刻保持警戒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按照“忠于职守,一心为公,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关心群众,平等待人”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工作,脚踏实地做事,做一个领导放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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