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华民族海洋强国梦的科学指南(2)

实现中华民族海洋强国梦的科学指南(2)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

二、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的海洋利益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国家的核心利益、发展利益、共同利益,指出我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状态,关系国家兴衰安危。实现国家海洋战略利益,是海洋强国建设的根本需求和目标。这些海洋战略利益,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的核心利益,具体体现为国家的海洋政治利益、海洋经济利益、海洋安全利益和海洋文化利益等,它们共同构成一个统一整体,既相互影响、互为交织,又不能相互替代。

随着我国深度融入经济全球化和世界多极化进程,我国在全球的海洋利益不断扩大,不仅拥有300万平方公里主张管辖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在极地、深海、大洋,我国也有着广泛、普遍的海洋权益。与此同时,我国在海洋利益的拓展过程中,与其他国家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碰撞和融合。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一方面,我们“决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我们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维护国家统一的决心坚如磐石;另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加强合作“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把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同沿线国家的利益结合起来,追求并不断扩大共同利益,打造命运共同体。海洋利益是可以共享的,我国的海洋利益拓展不是排他的零和游戏。事实证明,这一“共同利益”的理念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为解决海上问题、处理国际海洋事务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实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

三、和平合作的海洋发展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我们坚持“通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方式,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我国的海洋强国建设,绝不追求和形成新的海上霸权,而是要在平等的基础上,传承和弘扬开放包容的传统,将海洋打造为我们同世界交流合作的大平台,为世界和平和友谊添砖加瓦。

我国的海洋发展,也承载着全球海洋共同发展的愿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始终是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我们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帮助各国打破发展瓶颈,缩小发展差距,共享发展成果,打造甘苦与共、命运相连的发展共同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海洋共同发展的具体实践和重大举措。沿线国家和地区对于加快融入全球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具有迫切的需求,与我国在经济、资源、能源等诸多领域形成互补,是我国海洋经济走出去的重点方向。尤其是在争端突出的南海方向,我国仍要坚持“共同开发”,用行动诠释我国的海洋发展是合作的、非对抗的,着力深化互利共赢格局,努力使我国自身的海洋发展更好惠及亚洲国家及世界各国。

在促进海洋共同发展中,我国也将积极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在维护海上航行自由、保障海上通道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和海洋环境污染等领域,积极承担与我国国力相适应的大国责任,提升我国海洋强国软实力,推动国际海洋秩序向着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全人类海洋事业的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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