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共享单车的核心是“共赢”

治理共享单车的核心是“共赢”

《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9月29日发布,杭州将建立互联网自行车行业监管平台,对车辆进行总量控制,统一管理运营企业,进行服务等级排名,排名末位的将被限制投放量。

新生事物的发展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共享单车作为新生事物,其两面性正在不断呈现。作为商业模式的新生事物,因为处于风口,所以一方面迅速解决了过往公共自行车试验中量不足的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无序投放的问题;作为公共交通的新生事物,共享单车不需要固桩,取车还车,方便快捷,相当程度上分流了公共交通的压力;同时,正因为无序投放和便捷,也造成了乱停乱放的问题,影响市容市貌和道路交通秩序。

共享单车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因为目前的运营主体是企业,企业要考虑投入与回报的问题,能否有稳定盈利的商业模式,直接决定了运营主体的去留;另一方面,因为共享单车介入了公共服务的领域,只有规范有序,才能健康发展,如果任其混乱,最终必然会让市民和政府都选择用脚投票。共享单车企业如何盈利、政府该如何规范管理,目前都还在摸索之中,需要不断地总结与调整。

对政府来说,面对共享单车,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其对于城市交通出行的意义,将交通部“鼓励发展”“包容审慎”等基本精神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政府确立服务的意识,坚持宜疏不宜堵的基本原则,尽力在设施、路权、政策等方面做好服务,让共享单车企业有更好地发展空间和环境。至于监管、总量控制、服务排名、末位淘汰、进入门槛等,应该是伴随政府服务积累和市场竞争的一个自然过程。

在保证设施、路权的基础上,政府的服务只有重点在两个方面发力,才能为未来的监管做好准备。一是要在数据共享上发力,共享单车只是交通的一种形式,只有将共享单车、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主要交通数据聚合分析,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城市建设、交通配套,才能算出共享单车科学需求并进行调控。二是共享单车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公共服务的功能,政府就需要更大程度上承担起教育引导市民的责任。

权利落地自然秩序井然。思所以乱则治矣,只有把握住大数据的核心,以信用信息为抓手,将共享单车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形的手”与“无形的手”各司其职,才能形成政府、企业和骑行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才能有共享单车行业真正的健康发展。若面对新生事物的阶段性乱象,把目前的重点放在了行政管理上面,就极可能导致共享单车企业积极性下降,最后让共享单车逐步自然死亡,成了共输的结局。

和共享单车是个新鲜事物一样,杭州的《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也是一个新鲜事物。对任何新鲜事物,都不宜全面赞歌或者全面否定,应该包容审慎,允许摸着石头过河,在不断地总结中调整、优化,最后形成一个科学、有效、共赢的方法。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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