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虚假评价给电商信用体系抹黑

莫让虚假评价给电商信用体系抹黑

没有导购员的网络购物有着自己特殊的规则:叫价几十元至上千元一篇的“产品测评”“用户手记”可以轻松地将产品推上“神坛”。在一些网购平台,职业写手将企业或者公关公司提供的产品材料加工成生动有趣的“用后感”,再通过相关渠道进行转发推广,这样的“网红”商品制造模式已形成一条利益链。

上个月,其实就已经有媒体报道,随着“测评笔记”越来越受网购者欢迎。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利用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靠着被杜撰出来的“测评笔记”的加持,一些商品销售量悄然走高,商家赚得盆满钵满,这确实体现了外部评价之于消费选择的分量。可消费者的“口碑”影响越大,越意味着对其造假所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

在网络购物时,某个商品的用户评价如何,是消费者的一个重要参照信息。事实上,这也是线下购物与线上购物的一个重要区别所在——已经购买了商品的用户,通过展示用户体验,评价商品的性能,帮助潜在消费者对商品进行“鉴定”。而一旦这个环节可以造假,也就意味着潜在的消费者无法再通过这一渠道获取真实的商品信息,反而陷入被误导之中。毫不夸张地说,这种捏造用户评价的现象,其最大的伤害,还不仅仅是某个商品对消费者的误导,而更是对整个网络购物场景和某种赖以维系的评价体系的破坏,其危害性,不容小视。

近年来,虚构网店销量和信用等刷单行为,越来越受到从监管部门到网络平台的重视。上月底,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就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刷单组织者李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决五年六个月。而专门雇佣他人撰写“产品测评”“用户评价”,其实同样也是一种信誉的刷单和造假。甚至,正如有出资方所言,这种打着用户名义的所谓第三方评价,显得更中立,更没有广告感,对消费者而言也就更具迷惑性。

从过去的直接对销量刷单,到现在的雇人写“产品测评”,在某种程度上,这可以说是一些店家为了应付对刷单行为的监管,而在信用造假上的自我“进化”。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更为隐蔽的方式实现信用舞弊。那么,作弊的手段提高了,“监考者”的眼睛也该擦得更亮。从防范上无非是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特别是对于一些瞬间蹿红的“网红”商品应有针对性的跟踪调查;另一方面,则要提高惩处力度。一旦存在炒信行为,不仅要纳入失信黑名单,更要从准入限制和法律责任上,让失信者体会到“痛感”。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目前的一些刷单、炒信行为,已有职业化和专业的特点,一些已形成利益链,甚至呈现出组织化产业化的态势。打假网络炒信,不仅要对造假的网络电商予以惩罚,也要对这些参与造假的公司和个人进行法律上的惩处。这需要网络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同时也要打通线上与线下的阻碍,形成治理的闭环。

电商经济发展到今天,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在其中扮演了关键作用。而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以及消费者网购习惯的普及,社会对这套评价体系的效力和公正度,其实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测评笔记”式评价造假的升级,警示监管机构和网络平台,对于电商信用体系的维护也应该拿出更高效的周全之策。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标识证书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1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