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

【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摘要: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也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值得一提的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说是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同时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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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九大报告堪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总纲领,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判断、新论述和新思想,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报告中有关“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法,则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表述,堪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到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现实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现实需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新渠道。

从人治走向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规律,全面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最符合科学发展规律的国家治理方略。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经验,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1999年3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被庄严地写入宪法,成为权威的宪法原则。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现实需求,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新进展、新成就、新渠道。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贯穿决定全篇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其各项工作均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予以部署展开,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实践载体与基本遵循,描绘了法治国家的“新蓝图”。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也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值得一提的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说是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同时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体现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几个方面。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的16字法治方针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既一脉相传而又更加丰富和科学,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基础上进入了一个更加成熟稳健的新阶段。

全面依法治国,总体上要求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关键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16个字,是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简而言之,立法的关键是要实现科学立法,做好立法调研、立法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确保立法质量,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执法的关键是严格,严格执法,执法必严,既不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也要避免行政不作为;司法的灵魂是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护住这道防线是司法机关的使命所在,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用公正的裁决捍卫这道防线,维护司法公信力;守法的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一视同仁,不分身份地位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自觉守法,无论是高官还是名人,其第一身份都是必须守法的公民。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局部署的务实举措,也是稳步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总方针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衡量标准。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刘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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