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3)

【十九大·理论新视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主题(3)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摘要: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既标志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也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值得一提的是,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说是十九大报告中的一大亮点,也是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大举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同时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之严格执法

就严格执法而言,执法的重心就是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是衡量严格执法的重要标准,所谓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权责统一、政务公开。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都是行政执法主体,有责任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督促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从法定程序、追责制度、追责措施等方面把政府的决策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大决策必须增加公众参与,真正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重大决策也应当纳入政治协商程序,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的监督或审查,都有利于提高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最大限度避免决策失误。

各级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决策、简政放权、严格执法、优化服务,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截至2017年6月底,国务院各部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18项,比例超过40%;彻底废除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证事项434项;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减少90%,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全面施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31个省区市均已公布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一系列改革,很大程度上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绊”、为市场“腾了位”,也为廉政“强了身”,充分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目前已有17个省级政府和23个较大的市政府出台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章。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国共有公职律师1.25万多人,公司律师2700多人。建立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违法决策。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之公正司法

就公正司法而言,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见,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心在于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及全面司法责任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防线。司法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要勘定司法权力的边界,规范权力的运行,让审判的归审判、行政的归行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近年来,司法系统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司法职业特点和履职要求,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实现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实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专业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办案业绩突出的人员选入员额,入额人数均比原来法官、检察官人数减少40%左右,但实际办案力量则增加20%以上。确立法官、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明确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规范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近40%的案件通过认罪认罚从宽解决,其中85%的案件10日内结案,90%的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达成和解谅解的占49%,在效率提高的同时,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先后设立六个巡回法庭,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上海在原有铁路运输法院和检察院基础上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检察院,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进一步完善了法院检察院组织体系。

司法责任制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司法权力依据法定程序在不受外界不当干预的阳光环境下顺畅运行,对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要力推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惟有更加强调公开,才能排除各种不正常因素的干扰,保证复杂疑难案件真正自始至终得到公正的审理。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之全民守法

就全民守法而言,十九大报告强调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可见,将全民普法提升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宣传教育呈现了新气象。例如,设立国家宪法日,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的条文、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不仅使宣誓人深受震撼和洗礼,而且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更好发挥示范作用。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加强法治教育和制度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守法。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的地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社会确立是非对错标准,为有关行业、群体明确行为底线。

全民普法工作的重心就是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为依托,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法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持之以恒、潜移默化的全民普法,正在深刻影响着全体公民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要切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营造法治氛围,在潜移默化中用法治文化熏陶影响全体公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就是要由表及里,注重法治素质的提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全民普法已经从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到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的新高度。当然,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人治历史、缺少法治人文传统的国度,要想建设法治文化,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不懈努力。不能急功近利,切忌搞形式主义,而要潜移默化、持之以恒,全力推进法治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的遵循。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这对新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要求普法宣传更加注重实效,重在强化全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坚决克服“权大于法”的人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绝不允许“逐利违法”的措辞,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法治兴则国家兴。十九大报告吹响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号角,让我们沿着十九大报告指明的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早日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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