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兰:法援边疆的“马兰花”

马兰:法援边疆的“马兰花”

摘要:正是这一份份信任、期待,让马兰在法援路上一走就是七年。七年来,她始终牢记法律援助律师的使命,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朴实的爱民情感,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马兰是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1989年大学毕业后从事法律咨询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2003年加入高通所。马兰于2010年4月报名参加了司法部、团中央共同组织发起的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当年7月被派遣到甘肃省山丹县从事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这一年的经历,让马兰看到西部法律援助律师的缺乏和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渴求形成鲜明对比,更加激发起她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的决心。

2011年4月她报名西藏并被分配到了拉萨市城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城关区作为拉萨市唯一的城区,法律援助工作也是“一穷二白”,马兰一人撑起了城关区法律援助工作。没有案源,马兰就去学校讲课;无人知晓法律援助,马兰就每天一期地给城关区政府发送简报。不久,法律援助中心的名声渐渐打开,她的办公室从“门前冷落”到“人满为患”。一年服务期结束时,她不仅办案数量过百,还荣获城关区政府颁发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光荣称号。想到自己走后,即使再派其他律师过来,也不如她已经轻车熟路好。所以,她选择了留下。两年下来,她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0多件,讲课17场次,撰写法律援助信息300余篇,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西藏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律师”。

2013年4月,她再度报名选择留下。考虑到她的身体,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把她调整到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

2014年7月,马兰又被派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进行法援服务。通过做客《金州法治时空》节目,马兰被黔西南甚至周边广西、云南的广大群众所熟知。

2015年7月,马兰主动申请去新疆,被分在喀什地区巴楚县。马兰一到巴楚就投入到紧张的法律援助工作中。

2016年7月,马兰主动申请来到了海拔3800米的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服务。面对果洛州没有专职法律援助律师的现状,她发扬“缺氧不缺精神”的干劲,撑起了整个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工作。面对每天不断的咨询群众、充满期待的受援人,马兰以高度的责任心、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正是这一份份信任、期待,让马兰在法援路上一走就是七年。七年来,她始终牢记法律援助律师的使命,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朴实的爱民情感,努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她常说:能在有生之年深入西部,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是她这辈子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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