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企业被处罚 治理搭售依然在路上

违规企业被处罚 治理搭售依然在路上

12月初,上海保监局连续作出两份行政处罚,直指携程保险代理公司在2016年度通过携程旅行网违规销售保险产品,其总计被罚款40万元。一位曾和携程合作过的保险公司人士称,像携程这样的OTA平台在和保险公司合作时由于渠道优势,具有绝对话语权,在利润分成上,携程甚至要占到九成。

搭售现象早已非新鲜事,说了又说,批了又批。今年10月份,一篇在朋友圈被疯狂转发的文章就指出,在携程预订机票、火车票,经常会被莫名其妙地加入一些如“酒店优惠券”“VIP优先出票”等费用,即便消费者事先知道想取消,也要非常仔细地查找才能找到修改的地方。如今,携程终于因违规销售保险被处罚了,但这样的处罚能起到多少警示和威慑作用呢?就此类行为的性质而言,监管部门或许应该采取更强硬有效的措施,彻底整治搭售乱象。

自主选择权、真情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利。如果商家真要促销某种产品,也应尽到明确的告知和提醒义务,并遵循需要者勾选“购买”选项,不需要者直接购买商品的基本市场法则,即选购机票、火车票时平台应默认提供只有买票而非附加其他产品的服务。然而据报道,很多OTA平台将相关产品设置为默认购买,在不明确提醒和告知的前提下,直接将这些商品附加给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仔细观察,就会为此买单。即便消费者有所警惕,也要大费周章才能找到修改或取消选项。

这类打擦边球的行为看似未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实则不然。按照常理和一般的交易习惯,人们购买的是不含任何附加商品的纯机票,销售平台不应给消费者“挖坑”,默认添加“保险”“优惠券”等产品,让消费者主动选择“取消”按键方能仅购买机票。要知道,很多人并未注意到类似陷阱,或者一些人急于抢购特惠机票,来不及去掉这些“默认”的打钩选项,只得为根本不需要的产品额外买单。有些搭售甚至已经猖獗到强制搭售和捆绑销售的程度,即如果不购买搭售商品,就不能购买主商品,或者不能以优惠价购买主商品。

今年8月,国家民航局运输司发布的《关于规范互联网机票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在销售机票时不得以默认选项的方式“搭售”机票以外的服务产品;应当通过清晰显著、明白无误的形式将贵宾休息室、保险等除机票以外的附加服务设置为旅客自主选择项,以有效避免旅客误选的情形发生。不过,该规定没有配套相应的惩罚措施。

根据报道,此次对携程作出处罚的是保监部门,主要原因是携程网没有明确列出承保主体和代理销售主体,没有具体披露消费者所投保的保险产品适用哪家公司条款及相应备案号。也就是说,其被处罚主要是违反了保险行业法规,并非因为搭售,且罚款额度不高。因此,人们有理由担心,某些商家可能依然敢顶风作案,继续给消费者“挖坑”,搭售“优惠券”等其他产品甚至保险。

携程被处罚了,但治理搭售还依然在路上,不能有丝毫放松。有必要完善法律法规,让搭售商家承担更重的责任,一是赋予消费者退货权,当人们购买搭售产品后,有权单独就搭售商品退货而只留下主产品。二是要祭出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这样才能商家得不偿失,少些套路,让消费者不再“被购买”各种搭售商品。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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