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全面依法治国”: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

【2017-10】“全面依法治国”: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倡导法治,切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思想观点,为在历史新起点上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深刻阐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作为执政党,我们党在总结各种经验教训基础上认识到,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根据,治理国家,一定要有合理的制度,根据一定的法律来做事,才能够成功。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深谙法治的历史语境,也洞察当代中国的问题所在,深刻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首先,结合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分析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经历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切实体会到,法律是国家治理之根据,没有法律,政治便无所依据,导致人人各行其是,各逞其私,如此一来,政治腐败,国家必乱。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

其次,从解决当前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和作用。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国梦和长远发展,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第三,依据国际经验阐述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当今世界各国无不选择法治,藉法律之力,谋求经济繁荣、政治贤明、社会有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也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后一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 中国要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

科学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丰富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国法治建设必然要求从中国国情出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进行了科学论述。

第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这一当代中国最深刻制度变革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要虚化、弱化甚至动摇、否定党的领导,而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第二,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作为人民的受托者,作为人民利益实现的践行者,中国共产党必须遵守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必须遵守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法律。因此,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既然党和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我国就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第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人类社会的实践表明,人的行为需要通过各种规范加以控制,而法律和道德是两种最重要的规范。道德是柔性的规范,重在自律;法律是刚性的规范,重在他律。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因此,“这条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既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也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使法治和德治相互结合。

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

在这些论述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对开展依法治国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2010年,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是,法治理想与治理实际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一方面,把纸面上的法律转换成为生活中的法律,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要坚决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完善立法体制,特别注意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促进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二是坚持重在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党必须依法执政。一方面,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另一方面,要按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处理好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关系。同时,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依法行政的重点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 为了保证公正司法,必须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四是坚持全民守法。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在于全民守法。只有每个公民都依法办事、自觉守法,法律才能真正被遵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没有公民的自愿守法,哪怕法律设计得再完美,也不会有法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也必须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必须带头守法。所谓带头守法,就是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特别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全民守法。

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引下,依法治国已经成为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成为我们社会的价值共识。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立法的科学完备、司法的公正透明、依法行政进程的大力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树立,法治正在改变中国社会的面貌,法治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中国需要法治,中国也正在走向法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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