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  铭记清廉

清明祭祀 铭记清廉

清明,是节气,风清景明,郊野踏青;清明,更是节日,慎终追远,缅怀先祖。清明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经过两千五百多年的文化积淀,“清明”一词被人们赋予了多种寓意,既蕴含着对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的憧憬,也表达出对做人清白、政治清明的期许。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明文化中所蕴含的清廉元素,正是新时代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不可少的元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坚如磐石的决心定力,坚决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政方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原则,既治标,又治本,在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的同时,也出台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条例规章。五年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全国上下已经形成风清气正的局面,越来越多的人将廉以养德视为座右铭,把崇清尚廉当作传家宝。

自古有曰:“廉树威贪失信,廉兴国贪失家”,“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廉其政”。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是为官从政的基本品质。春秋时期晋国的忠臣介子推,不慕虚名、不计报酬,留下很多故事,被民间社会广为流传;谷文昌,担任福建省东山县县委书记时,其“不带私心搞革命,一心一意为人民”的精神,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敬仰,“先祭谷公,后祭祖宗”已经成为当地老百姓多年的习俗;“拼命三郎”黄大年,淡漠名利、甘于奉献,是我们这代人心中的英雄……全国人民对这些优秀共产党员的追思祭祀,是感激他们把“人民”二字刻在心中,是感念他们一生忧国忧民的高尚情怀,是铭记他们不为名、不为利,一生只为群众的廉洁奉公精神。

清明祭祀,廉字当头。清明祭祀,为的是寄托哀思,祭祀逝去的先人,感恩先辈,不忘本。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在一些地方,个别干部生前不尽孝道,死后尽孝道,不惜花重金祭拜,甚至大搞封建迷信活动,修建大墓园、豪华墓园。这些所谓的“祭祀”之举,影响身边人,毒害社会大环境,败坏党风政风。新时代,祭祀也要与时俱进,倡导厚养薄葬的理念。生前尽孝心,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逝世后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少些焚化纸钱、烈焰飞腾,多些献一束鲜花、点一支蜡烛、发表一段追思文字,抒发自己对先人的深切追思和缅怀。

铭记清廉,必须以身作则。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焕然一新,赢得了党心民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到明大德,铸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守公德,强化宗旨意识,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严私德,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从老百姓最需要、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坚持正确的廉洁观,不断学习巩固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驰而不息纠“四风”、改作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和整改自身问题。我们每个党员干部要审视自己的形象,对有悖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纠正,不做有损于民的事,要务实清廉的干事、谋事。

 铭记清廉,必须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奋斗。人民是党领导和执政力量的源泉,我们做一切工作,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立场。面对当前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纠正“四风”没有节假日,清廉反腐没有“暂停键”,标准不减、力度不减,一个接着一个解决,一件接着一件办理,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面对人民最痛恨的腐败问题,我们要保持高压态势,决不能松口气、歇歇脚,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反腐败进行到底,严厉打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党员干部必须铭记清廉,追思先贤、照镜对表,理应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过清明节的一种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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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贺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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