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

北京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现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5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北京必须率先贯彻、认真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北京必须带头完成、争创一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北京必须紧抓在手、科学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紧扣北京“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特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城乡融合发展、农业绿色发展、农民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建设美丽乡村为抓手,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重点,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乡村改革、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等工作,着力解决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基本完成,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形成以小城镇、中心村为核心的30分钟公共服务圈;农业标准化生产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整建制创建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环首都生态安全圈框架基本形成,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现行标准下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标准线,低收入村全部消除;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低收入村和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实现全部提升、全面转化;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全面落实、全面巩固。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完善,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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