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和委员、专家在市政协议政会上的建言摘登

王宏崑代表民革北京市委建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避免形象工程

近年来,北京市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实施“五+三”工程,取得显著成效。数据显示,北京农村196个乡级单位、3838个村级单位中,交通设施方面,49%的乡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100%的村通公路,99.3%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能源设施方面,100%的村通电;环卫设施方面,10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9.3%的村生活垃圾达到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3.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信息设施方面,99.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

调研发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等原因,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还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保障不充分,民生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八成的村还未通天然气,一半以上的村污水仍排放无序,农民基本生活设施保障不均衡、不充分。特别是在远郊农村,住房保暖等基本设施条件还较差,农民生活质量较低。

二是配置不合理,项目建设脱离实际。部分设施由于技术不成熟,未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农村实际需求等原因而搁置,如前期推广的太阳能路灯,因造价高(7000元/盏)、寿命短(2年-3年)、维修费用高(电池2000元/块,控制器、太阳能收集板也是易损件)等原因已被大量弃用或由LED灯具替换。近年来改造和修建的公厕也存在未充分考虑北方冬季供水条件,实际使用率不到50%,造成资金、资源闲置浪费。

三是管护不到位,重建轻管现象突出。部分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分散投资、建设、管理的问题,建管脱节。一些项目只投入前期建设资金,后期维保经费和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如部分村庄的太阳能公共浴室,政府初期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但设备老化和破损后,因缺少维保而逐渐荒废。

建议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大民生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先支持建设农民急需的基础设施,如加快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等。

二是科学合理规划实施。在制定分区规划、镇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过程中,以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统筹融合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倾听民意,匠心打磨。采取下沉驻村、入户访谈、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结合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师下乡”活动,将专业造诣与农村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根据村庄自然条件、村民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支农、惠农帮扶项目,避免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是加强后期运维管护。加快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民个体”多元投资建设和运维模式,根据设施公共特性、服务范围,探索分级运营和维护机制,加快形成以当地农民为主的运维队伍,通过稳定的经费保障和专业化支持,保障设施的长远利用效益。

呙于明代表民进北京市委建议:建立农村建筑垃圾处理机制

近两年农村建筑垃圾在增加,特别是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疏解整治促提升”导致建筑垃圾总量迅速提高。

农村建筑垃圾来源包括农民翻建房、残存危房拆除和改造、山区搬迁新建住房、清洁能源改造、农村房屋节能改造、厂房和车间拆迁、农业设施拆除等。按照每万吨建筑垃圾至少占用1亩土地计算,北京市每年堆放新增建筑垃圾就要占用三四千亩宝贵土地资源。农村建筑垃圾还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导致村民生活不便,观光休闲产业和乡村旅游业收入下降。

目前治理农村建筑垃圾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一是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建筑垃圾治理都缺少统筹规划,违建拆除、山区搬迁、管线管网建设等多头管理,垃圾的产生和治理混乱。二是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法规还不健全。建筑垃圾、土方在产生、运输、消纳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导致向农村倾倒垃圾的行为不可避免,为农村建筑垃圾治理的规范化增加了难度。三是全市建筑垃圾治理能力普遍不足。北京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比例不高,各区城镇建筑垃圾消纳场落地难、垃圾处理企业吃不饱,深加工技术、设备和产品质量不过关,建筑垃圾处理利润低、垃圾处置费过低、政府优惠政策未落实等因素,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极其艰难。

建议把农村建筑垃圾治理纳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专项行动规划中,建立农村乡镇建筑垃圾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治理服务体系。

首先要在当地初步进行建筑垃圾分类,提高建筑垃圾就地使用效率。其次,在乡镇一级加强统筹,根据农村村落分布的特点,相互邻近的几个村建设一批小规模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或者由乡镇相关部门定期集中收集清运至异地的建筑垃圾处理厂,相关设施应具有分拣、破碎、筛分、除尘等功能,并满足环保要求。第三,通过招标引进专业处置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第四,把城市建筑垃圾的治理模式引入农村,在农村示范推广一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利用工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用于填埋、铺路、建筑材料、特色装饰等。

建议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治理的制度、法规和政策体系。尽快出台针对农村建筑垃圾处理的意见。在解决农村建筑垃圾堆放、收集、分类、运输和利用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在垃圾处理费用和对农民的补贴政策等方面推动优惠政策落地。应尽快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电力优先等层面出台可操作的具体方案。以区或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建筑垃圾的管理平台。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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