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现财政政策的完整性
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是要实现财政政策的完整性。衡量财政政策是否完整的标准是财政收支是否平衡,以及是如何实现平衡的。减税在初期阶段必然会使财政税收减少,直接影响到财政收入。而负责任的政府不仅要考虑减税的必要性,以及减税的具体方案,还需要相应采取必要措施弥补减税对国家财政的影响,保持财政收支平衡。
在减税条件下,常规的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的办法有两种:一是增加财政赤字,一是削减财政支出。一般情况下,增加财政赤字是寅吃卯粮,必须谨慎适度,严格控制。欧盟国家在探索经济一体化过程中,根据实际经验制定的财政赤字率不超过3%的标准是具有一定普遍性意义的,非严重的特殊情况下,应予遵循。我国长期以来基本遵循了不逾越这一界限的原则,保持了财政状况的稳定。就我国目前的形势来看,更重要的实现财政平衡的指导思想应该是相应减少财政支出,减少除了必须不断提高的、直接关系民生的有关支出之外的财政支出,特别是行政费用的支出,同时要坚决防止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集团搭便车借机扩大行政性费用支出。
总体上削减财政支出,并不意味着要像西方国家那样同时削减关系民生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支出,相反还需要大力增加关系民生的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有研究表明,高收入经济体在工业化高峰期以后,政府服务(包括社保、教育、健康和社会工作等)支出在GDP中的占比会持续快速提升。目前我国政府服务支出在GDP中的占比尚明显低于高收入国家在类似发展阶段的水平。即使在减税条件下这块政府服务的短板也需要优先填补。
一般意义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主要有三项措施来拉动经济:一是增加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二是减税,三是扩大政府支出。在目前国内外条件下,根据中央的决策精神,其中第一项要谨慎适度,第二项是首选的主要措施,第三项目前不宜使用。此外,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在目前企业杠杆率和家庭杠杆率过高的情况下,可考虑提高政府杠杆率,将高企的企业杠杆率和家庭杠杆率转移过来,以减缓金融风险压力。现在不宜这样做的原因,其一,目前我国金融风险压力还没有达到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时需要政府直接出手救助的程度。其二,我国目前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导向不仅是减税,而且要严格控制政府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幅度增加,是指专项债券增加,而非一般性的政府杠杆率增加。其三,政府以提高自身杠杆率的方式承接企业杠杆率和家庭杠杆率,实际上是改变社会的资产负债结构,必须考虑可能对各方面带来的中长期影响。总之,主要通过削减政府支出来实现减税条件下的财政收支平衡,不仅是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现积极财政政策完整性的必由之路,同时也能够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取得一箭双雕的积极效果。
(五)需要注意做好的四件事情
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实现积极财政政策的完整性,需要注意做好四件事情:
第一,减税必须具有较大的规模性,才能产生明显效果。2018年年初预计减税规模可达1.1万亿元,实际减税规模实现了突破。2019年预计减税规模可接近2万亿,应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力保2万亿,根据实际情况争取有所突破,实现更大的减税规模。
第二,减税效应具有较强的时间递减性,在短期内减税效果表现明显,但是如果减税规模强度不递增,减税效应必然减弱。因此在减税伊始,就需要考虑如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税制对经济健康稳定增长的常规和长效机制。
第三,减税既是政府行为,又必须通过市场产生效果。因此减税政策的实施必须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发挥好政府作用的框架内进行,使市场和政府既各自充分发挥好自身作用,又实现二者的积极协同发力,使减税实现预期效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一方面要汲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减弱和防止减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竞争中性原则,使减税政策惠及实体经济的各个角落。
第四,做好减税与其它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做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其它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自的优势,形成政策合力,提高宏观调控水平,抵御下行压力,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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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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