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面前摆好“我”

在群众面前摆好“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历来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奋斗目标。全体党员干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忘初心和使命,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忘我无我”的思想境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牢固树立“群众面前小我”的思想境界,切实端正为群众服务的根本态度

愿不愿、能不能为群众服务说到底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是体现和反映党的宗旨和人民政权性质的重大原则问题。对此,各级组织和机关尤其是担负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及公务人员必须深刻理解党的宗旨和人民政权性质,牢固树立“群众面前小我”的思想境界,切实端正为群众服务的根本态度。一要坚持群众的地位高于一切。人民群众的地位高于一切是我们共产党人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深刻把握。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从情感上亲近群众、距离上接近群众,生活上贴近群众。二要坚持群众的利益大于一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利益问题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最直接、最现实、最具体。为此,各级组织和每一名党员都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个根本利益诉求作为学习、工作、生活的不懈追求,竭尽全力地落实好、发展好、维护好。三要坚持群众的智慧强于一切。“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是被历史反复证明的历史唯物主义真理。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诉求来自群众,解决和实现群众诉求的办法与途经也来自人民群众,必须始终以“甘当小学生”的态度,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凝聚和运用群众的智慧与力量,确保为群众服务的工作落到实处。四要坚持群众的评判胜于一切。金碑银碑不如群众的口碑。各级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做到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不看大小、不畏难易、不论亲疏,都以高标准的服务赢得人民群众赞誉。

第二,牢固树立“工作面前忘我”的工作境界,切实肩负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担当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永远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为此,各级党组织和每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以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体现、提升为群众服务的工作境界。一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各级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要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谋福祉作为毕生的追求,把做好为群众服务作为自己份内职责,始终保持敬业、勤勉的工作态度和作为。二要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为群众服务的每项工作都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完成的,有的没有条件需要创造条件,有的还面临这样那样的风险,必须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以铁的意志、铁的手腕,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不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三要树立强烈的忘我境界。工作的最高境界是忘我。各级组织特别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主动作为意识,以做好当前工作为抓手,以负责的态度、一流的标准、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协作的力量保证为群众服务的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第三,树立“困难面前有我”的道德境界,切实提升为群众服务的优良品质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和光荣传统。我们共产党人是中华民族先锋队,必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品质和光荣传统,树立“困难面前有我”的道德境界,努力在为群众服务中体现和提升个人品质和修养。一要体验民生。只有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才能知道群众有哪些诉求、有哪些困难,从而增强服务群众的针对性、有效性。每名党员特别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诉求、了解群众疾苦,找准找实服务群众的落脚点。二要排忧解难。群众的困难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打通为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的“终点”就在于帮助群众把他们的忧心事、困难事情化解好、解决好。三要珍惜民力。从现实的情况看,一些组织与党员干部一方面想为群众做事,一方面又出现了做好事群众不认可的现象。这就要求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到群众利益问题时,必须从珍惜民力的立场出发,事事、处处、时时方便群众,不给群众添麻烦、增负担。

第四,树立“利益面前无我”的价值境界,切实塑造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

“无我”,是党员干部胸襟的体现。从基层特别是从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看,少数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过程中还存在着“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不一定办事、办什么都要好处”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对此,各级组织与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利益面前无我”价值境界,切实塑造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要坚持正确的利益观。每一名党员干部从入党的那一刻起毕生的使命就为群众谋利益而没有自己的一点点私利。二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要始终对工作尽职尽责,对群众满怀真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有耻,永葆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葆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三要自觉严格执行群众纪律。要以敬畏之心对待群众纪律,始终把纪律规定当作保护伞、护身符。在面对群众时要时刻用群众纪律来指导、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不心存侥幸、不打“擦边球”、不绕道走,确保自己在为群众服务过程中不犯规、不越界。(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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