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好乡村善治的“六步路”

走好乡村善治的“六步路”

乡村振兴,善治是根基。近日,农业农村部推介了首批20个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既各有特色优势,又有一些共性的思路启示,值得挖掘各自优势,从而统一到具体乡村治理中。分析其具体特征,启示我们应走好乡村善治的“六步路”。

抓住党的领导这个核心,走好乡村善治的“党建路”。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的领导。从历史看,把党支部建在村里,确保了我们党最有效地联系、凝聚、团结广大群众,是我们联系群众,动员力量的有效方式。特别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必须始终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不能动摇,党管农村的原则不能放松、力度不能削弱。因此,建强农村支部堡垒,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是走好乡村善治的重要一步。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的“党建引领活力村庄”、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罗溪镇的“构建党建‘同心圆’”、四川省成都市战旗村的“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协同治理”以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的“织密三级党建网络”等典型案例,就是坚持走好乡村善治的“党建路”。

抓实思想文化这个因素,走好乡村善治的“文化路”。思想决定高度,思路决定出路。乡村治理需要系统的思想指导,需要文化的浸润,才能形成良好的村风民风。在乡村文化振兴中,要善于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文化阵地,大力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域特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吸收传统文化的优秀部分,发扬革命文化特别是要挖掘弘扬好当地的革命历史等,从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真正让农民在文化的沐浴下过上安定祥、内心富足的生活。北京市顺义区的“村规民约协同推进乡村治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的红白喜事规范管理等都是针对农村传统习俗进行规范的创新治理。笔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山东莒县的公心文化虽不在20个典型村之列,但是其对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吸收形成的“公心治村”经验,也弥足珍贵。

抓紧权力运行这个关键,走好乡村善治的“制度路”。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微腐败’是个‘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针对农村小微权力腐败,特别是村干部授权有余、限劝不足的问题,浙江宁波市宁海县推出《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抓住权力运行这个关键,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为抑制基层腐败建立了一整套保障制度。村干部管着一个村,少则百余人,多则几千人,涉及的村集体财产众多,其权力直接关乎百姓利益,杜绝村级治理的“人情关”和“人治关”是乡村善治的重要一步。此外,安徽省滁州市的“积分+清单”防治“小微腐败”等都具有很现实的推广借鉴意义。

抓严纪检监察这个重点,走好乡村善治的“巡察路”。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向党的十九大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7.8万人。从众多“小官巨贪”的案件中,从蝇贪成群的信访事项中,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农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严峻而复杂,人民群众对身边那些不重视制度建设、不听取群众意见、不接受民主监督、滥用权力、贪图享受、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压制百姓的苍蝇深恶痛绝。因此,增强村干部的纪律意识,规范村干部的用权行为,是乡村善治的重要路途,是确保村干部在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的关键。

抓好法治意识这一保障,走好乡村善治的“法治路”。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薄弱区域在乡村。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着力解决好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依法办事不严的问题,是乡村善治的关键一步。目前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农村“两权”抵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三变”改革的推行,提升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才能彻底消除乡村“法律盲区”,让法律在乡村家喻户晓、有效实施。广东省惠州市推行的“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就是走好乡村善治“法治路”的典型。

抓细乡村发展的突出矛盾,走好乡村善治的“创新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在乡村治理方面提出的新要求,具体到各项工作中,则要务求实效、与时俱进的创新思路。比如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针对乡村丧葬陋习开展“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江西省鹰潭市针对农村宅基地实施的“抓‘宅改’促治理”等,都是针对农村突出的问题、矛盾进行创新性治理。实践证明,问题即使再小,哪怕跟“一”一样简单,如果高度重视,坚持“迎着上”,选择科学方法认真解决,很可能就是大功一件,就能形成基层治理的重要思路,就能解决长期困扰基层的发展问题。在基层治理中,积极倾听民声,解决群众亟需解决的问题,就要敢于坚持问题导向,走好乡村善治的“创新路”。

制度、经验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抓落实、抓实效,如果把制度、经验束之高阁,只能被灰尘淹没;如果把制度、经验当作花瓶放于一隅,只能空占地方。只有把外地的经验做法化为改善本地乡村治理的重要举措,才能切实地改善本地发展、乡村面貌。(责编:于川;校对: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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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日照市莒县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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