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

拓展数字经济发展新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二次峰会上指出,“世界经济正在向数字化转型。我们要在数字经济和新工业革命领域加强合作,共同打造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产品”。我们要把握这一历史契机,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意义

发展数字经济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历史必然。当前,我们正在经历信息革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生物技术、能源技术、材料技术等交叉融合,引发群体性技术突破,带动生产方式的变革、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组织体系的再造,数字化生产力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发展数字经济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信工作,作出一系列战略决策,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7.9%,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发展数字经济是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数据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发展数字经济,能够降低经济运行成本,促进供需精准匹配,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引领经济发展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

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基础研究薄弱,技术对外依存度较高,产业体系竞争力还不强,缺乏一批能够引领全球数字经济生态体系的龙头企业,供应链安全风险突出;比如,发展不够均衡,第三产业的数字化进程明显快于第一、第二产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相对缓慢,城乡数字鸿沟依然较大;比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同法律滞后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增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屡有发生,平台治理问题尚未形成共识;比如,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网络安全威胁的来源更加多样、技术手段更加复杂,数据泄露和滥用问题更加突出,数字经济发展对产业工人的信息技能要求更高,存在导致结构性失业的风险;比如,国际话语权有待增强,围绕数据治理的国际谈判正在G20、APEC等多边机制以及WTO、FTA等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贸易规则体系中不断拓展,需要积极应对,确保数据能够安全有序利用。

发展数字经济,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建立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产业结构、政策框架和管理体系,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全面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创新驱动,着力突破核心技术。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的关系,加强前瞻布局,加快前沿性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重大突破。一手抓基础研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有效对接,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研究;一手抓产业生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建若干产业联盟,形成强大产业生态体系。

深化融合,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构建数字化生活和服务产业,高水平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发展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家居等新业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加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激发社会创新活力,促进创业创新。

促进协调,优化数字经济协调发展格局。落实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制定实施区域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带。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掘信息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巨大潜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优化环境,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加快推进数字经济相关领域立法修法释法工作,明晰各方主体和互联网平台的法律责任。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模式。坚持包容审慎的治理理念,既鼓励创新包容新业态发展,也依法打击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严守底线,主动防范化解数字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增强忧患意识,建立数字经济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体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妥善应对结构性失业问题,加大信息化培训力度,提升产业工人数字化技能和素养。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和数据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开放合作,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作用,推动数字经济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数字经济理论研究、政策储备和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WTO、G20、APEC等多双边框架下数字经济相关议题的磋商和国际规则制定工作,努力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责任编辑:刘宇同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