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任务与措施
1.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
优化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首先就要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1)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明确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通过新建、更名、优化体制,调整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设置,加强党中央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网络信息、财经、外事、审计、教育、机构编制等工作的领导,完善办事机构设置,提升了决策和统筹协调能力。比如,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国相关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再比如,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2)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
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的党委(党组),接受批准其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同级组织中得到贯彻落实。
(3)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
优化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在此次改革中,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将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4)统筹设置党政机构
党的有关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此次改革中,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侨务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5)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