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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留戈:嵌入性治理:国企党建与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7)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二十年后的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看它们的措辞,是从建立到完善,用语的变化就已经说明了经过二十年的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已经在国有企业中基本建立起来了,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确实做到一以贯之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在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这一重大政治原则上有些国有企业并没有做到一以贯之。

2015年3月,中央巡视组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等26家特大央企进行了第一轮的专项巡视,同年6月中央巡视组陆续向被巡视的单位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过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专项巡视反馈情况的专栏向社会发布了相关的情况。

在相关情况中,有些央企的下属企业甚至连纪检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都是不足的,由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了部分国有企业重业务发展、轻党建工作,对利益最大化的盲目追求,对执政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带来了消极的影响,从微观上造成了企业内部查处腐败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单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等一系列方面的问题。在中央巡视组向被巡视的26家单位反馈的意见中也毫无例外有着共同的一句评语,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企业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及有关部门处理,这说明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带来的问题还是十分严重的。

党的十八大后,中共中央开始思考怎么样使党的领导真正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独特的政治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两个“一以贯之”的原则,意在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可偏废。

党的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党的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项反腐败工作,通过反腐败工作推进了党的建设,提升了党的领导能力。

中国共产党要成功应对执政环境的转变,就必须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提升政党权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能力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国现代国有企业自产生伊始,就是在党的羽翼下成长起来的,国有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党的领导,当前国有企业拥有一大批产业工人,这些产业工人的结构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信息化的产业工人群体成为国有企业工人的主体的构成部分。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张一博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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