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产权!最高法发布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产权!最高法发布国家赔偿典型案例

2014至2018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万多件,更加凸显了保障人权和民生的作用。2015至2018年,各级法院通过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救助涉案困难群众逾30万人。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最高法再次明确: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产权和其他权益,依法严格规范公权力机关对涉案财产的处置。

打击犯罪和保护产权如何平衡?

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如何兼顾打击犯罪和保护产权的平衡?国家司法救助“救急救难”“加强生存权保障”等政策如何真正落地?最高法发布了5件体现产权保护的国家赔偿典型案例,5件体现民生关怀的司法救助典型案例,相信会给同类案件办理提供示范。

体现产权保护的国家赔偿典型案例分别是:徐万斗申请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违法查封、冻结国家赔偿案;北京比特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刑事违法扣押国家赔偿案;重庆英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申请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违法查封国家赔偿案;泸州天新电子科技公司、魏振国申请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违法追缴国家赔偿案;孙夕庆申请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无罪国家赔偿案。

其中,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为高级科研人才,在家乡创办科技企业,因涉及经济犯罪被羁押、判刑,后经司法机关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法院依法纠错,主动对给民营企业家造成的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予以赔偿,并在相关范围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其赔礼道歉。

透过案例,我们看到,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产权以及企业家权益的刑事赔偿案件,分别涉及刑事追诉程序的多个环节,赔偿义务机关涵盖公、检、法机关,案件类型集中于刑事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侵犯财产权赔偿,以及对民营企业家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的侵犯人身权赔偿,侵犯的财产权涵盖物权、债权、经营权等类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明确强调,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亦明确指出,应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产权保护的司法政策,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二级高级法官苏戈表示,通过对这些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倡在各类诉讼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官民关系、调和公权力和私权利冲突,做到依法公正办案和审慎保护产权并重的司法执法平衡。

我们注意到,5起案件中的救助申请人,分别指向了被打击报复的证人、无法侦破案件的被害人、退役军人、未成年人、丧失家庭劳动力的老人儿童。

“这些特定的人群或个人,因刑事案件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或失去了生活来源主要依靠的亲人,或自身严重残疾、重病缠身,生活因此陷入极度困难。”苏戈说,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制度,发挥主动救助、联动救助积极性,对上述特困人群给予救助。

什么是国家赔偿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

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审理了一大批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保障人权和民生的作用更加凸显、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2014至2018年,全国法院依法审结各类国家赔偿案件83315件,其中司法赔偿案件22954件。

据了解,2015至2018年,各级法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65万件,发放救助金37.47亿元,救助涉案困难群众逾30万人。

“国家赔偿审判和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保障民权、监督公权的主要功能,平冤理直、扶危济困的价值承载,重塑正义、输送温暖的实践意义,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将持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刘竹梅说。

我国的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因公权力机关的违法职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加以补救的特殊权利救济程序,是平衡制约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关系的一项有效制度。

国家赔偿法包含了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即因行政机关侵权而带来的国家赔偿和因司法机关公权力侵权所带来的赔偿。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是指司法赔偿。

司法救助制度,是对那些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导致被害人或者其家属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因此陷入急迫困难的群众进行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获得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

据了解,目前,我国基本建成国家赔偿法律适用规范体系,初步形成司法救助规范体系,加大典型案例指导作用,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监督指导力度明显增强。

刘竹梅表示,人民法院树立“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理念,旗帜鲜明地讲救济,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之内从优用足各项法律政策。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要注意的是,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按照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通过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和网络等渠道公开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须知、申请登记表等文书样式。

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情形有8种,具体包括: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陷入生活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陷入生活困难的;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受害人陷入生活困难的等。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张弛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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