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创设“四办”机制推动河湖问题高效解决

淮安洪泽:创设“四办”机制推动河湖问题高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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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发展目标,在农村“五位一体”管护和“河长制”融合的基础上,创设“四办”机制(融合“创办”,率先“交办”,全程“督办”,绩效“述办”)推动问题解决, 2020年3月底,已完成省级交办的16项问题,完成率100%,其中有13项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同意销号;已完成市级交办的24项问题,完成率100%,有24项通过市级专家组验收,同意销号。相关经验做法先后在江苏省河长制工作推进会、淮安市防汛防旱暨样本河道建设推进会、淮安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山西省市、县级河长培训班上做交流,代表全市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江苏省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检查验收。

一是融合“创办”,打造新型工作模式。该区有8条省市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湖,其中4条是国家一级流域性堤防,涉及省级领导4位、市级领导8位。截至今年3月,共接待省市领导巡河16次,圆满完成各项巡河任务。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区河长制的工作机制创新。出台了《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特别是创新融合河长制与“五位一体”管护机制,将区级河长办与农村公共服务“五位一体”管护办公室(简称“五管办”)进行整合,抽调环保、卫生、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12名技术骨干集中办公,整合后的“两办”通过联合下达河道常规管护交办单、催办单、整改通知书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一方面由各级河长按规定完成巡查任务,重点解决河道沿线违章种植、违章建筑、河道范围内污染源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五管办工作人员担任日常河道巡查工作,直接整改河道保洁等常规问题。“两办”整合后,河道管理职能扩展到日常管护、污染防治及岸线管理等全环节,取得了“三减少三提升”效果,管护人员由原来的4158人减少到818人、经费由原来的3823万元减少到1695万元,管护环节由原来的4级减少到2级,工程完好率由88%提升到95%,水资源利用率由65%提升至74%,群众满意度由80%提升至98%。

二是率先“交办”,下发明确责任清单。2018年2月初,淮安市洪泽区在全市率先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会议,也是全市第一家对省市及区级河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交办,下发交办单42份,以此拉开了该区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的第一步,更在全市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于省级交办的18项问题和市级交办的24项问题,该区积极核对问题情况,区河长办及时向区级河长汇报,按照要求编制整改方案,按河道汇总成表,明确责任单位、交办时间、完成时限、整改要求、协办单位、督办人员等。对各位区级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和河长办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区河长办第一时间草拟好交办单或提醒函,经相关区领导阅示后,在1至2个工作日内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确保做到快交快办快落实。

三是全程“督办”,构建严密监管体系。在问题交办后,进一步强化过程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对于各级河长交办的所有问题,再次按照河道制作成表,对照各单位上报的完成情况和进度任务,进行每月通报,并及时更新完成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截至今年3月,共计收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河长制交办问题的批示16次。对快要到完成期限或超期的交办任务,由区河长办及时向相关河长汇报,同时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和督查频次,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绩效“述办”,推动全力履职尽责。县区级河长履职情况,是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该区根据上级要求,创新编制了《淮安市洪泽区河长工作手册》,手册上印发了《河长湖长履职办法》《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手册的使用方法是,平时由每位区级河长每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河,在手册上相应记录巡河情况、发现的问题、解决办法等内容。在年终考核时,将《河长工作手册》记录内容汇总到《河长履职情况表》上,并作为依据向市级部门汇报河长履职情况。9个镇(街道)河长办均参照此做法,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河长履职情况表》,确保了巡河工作的真实性,有力推动了各级河长更好地履职尽责。《河长工作手册》这一创新举措,得到了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的高度肯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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